我市市民李女士最近因为一次网购而心烦不已。“你看这就是我收到的砖头,还是到付件。”2月15日上午,李女士在家中让记者看了她收到的一块砖头。除了这块砖头,李女士说她还接到了威胁电话。(2月17日《重庆晨报》)
近年来,电商如雨后春笋,消费者网上购物,先看卖家信誉和买家评论,已经成为网购人的共识。任何时候,有评价就有“好中差”,这是一种正常现象,消费者给商家的“好中差”也是消费者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如今好评成为电商的资本,差评却成为电商的眼中钉肉中刺。消费者一旦给了差评,便遭到商家恶意报复,或电话威胁,有的一天几百个电话或者短信骚扰,或给买家寄寿衣、送棺材、花圈,有的邮寄毒蛇和老鼠,还有的商家直接雇人砍伤买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让消费者“闻差色变”。
《淘宝店铺买家和卖家的评价计分规则》初衷本是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信誉度的,评价计分是一种社会评价的依据,卖家的信誉评价成为断定其诚信度的主要尺度,一个差评就能让卖家落空不少潜伏客户。在这样的评价机制下,网店商家把“好评”看作是比生命重要,而对“差评”则视为“致命”的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差评”变成了商家的大敌。
有关部门已经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去年12月19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双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
近几年来,消费者遭遇电商“差评报复”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为了息事宁人,不少消费者昧着良心给好评,从而使用户评价含金量大打折扣,而且严重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切身利益造成损害,同时网店也遭遇信任危机,造成恶性循环,没有赢家只是输家,最终会葬送互联网的信用。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缺失,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有关部门也是无能为力。
因此广大消费者期待相关法律的尽快出台,并进行行业规范管理,坚决向“砖头威胁”的差评报复依法“拍砖”。同时尽快找到利益博弈下,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的平衡点,科学的评价路径,不以“好评”论英雄,切实维护两者利益。别再让消费者“昧着良心给好评,给了差评处处惊心”的后怕,也不让商家为了好评“为伊消得人憔悴”,面对差评死去活来,而是以平常心看待“好中差”评价,这需要评价机制的改革创新与现实评价的对接。否则,“差评”成死结,类似这样的悲剧就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