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4月1日6时50分许,四川泸县太伏中学起床铃响起,男生宿舍楼里,有的学生开始刷牙、洗脸,有的已洗漱好准备上学。小王一醒来,发现对面床上赵某的被子是掀起的,外套还放在床上,人却找不到了。他赶到四楼生活教师贾某住处,报告情况。
话落音一两分钟后,贾某听学生们说,宿舍楼外地上有一个人,可能是赵某。还穿着睡衣的贾某匆忙赶出去。“我看到已拉上警戒线,一人俯卧在地上,一动不动。”死者系四川泸县太伏中学八年级4班学生赵某,今年14岁,与小王同住男生宿舍505室。
让贾某始料未及的是,围绕赵某的死亡,一场舆情持续发酵:有的称赵某是被同宿舍多名舍友合谋打死后,从窗台上抛到楼下的;有的称5名校霸因对赵某收取一万元保护费未果将其打死……
贾某说,她自身也未能幸免,“有人说我收了学校的钱,为学生掩盖真相,说假话。我每天都给儿子、儿媳电话,问他们是否安全。”
在事发前几天和事发前晚,赵某经历了什么?4月6日,澎湃新闻采访了赵某多位同舍同学、生活教师、班主任等,试图还原他的生前轨迹。
事发前四五天:翻校墙被教师、父亲批评
太伏中学是一所住校制初中,有学生2300多名,其中住校生有1100多名,这些住校生有的因家离校较远,或父母不在身边,系留守儿童而选择住校,赵某也是住校生之一。
他的班主任张老师说,赵某的父母离异后,父亲在贵阳打工,母亲在泸州打工,平时跟爷爷奶奶生活,家住的离学校较远,每周父亲给他110元生活费。
作为住校生,赵某跟其他同学一样:周五晚上离校,周一早上返校上课,周一至周五之间全部待在学校。
贾某来太伏中学当生活教师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她介绍说,太伏中学对住校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吃住全部在学校,作息时间基本上是从6点50分起床铃响开始,21时10分下晚自习,22时熄灯休息,她锁上宿舍楼铁门,住校生不准外出,本校非住校生也不能进入宿舍区,学生若外出吃饭,必须经过班主任批准。事后痕迹鉴定:符合攀附坠落特征
4月1日6时20分许,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太伏镇太平街太伏中学男生宿舍楼外发现一男子俯卧在水泥地上,没有动静。
家住太伏镇的尹德海说,当天6时20分许,他像往常一样,围着学生宿舍楼背后的小池塘晨跑,发现有人员聚集,走近后看到有男子卧在地上。随后,他打了报警电话。
经泸州公安勘验,死者尸体位于505室窗户外对应的水泥地面,尸体距墙最远端为268cm,呈右侧卧状,尸体耳朵、口角有血液流出,在口鼻处和邻近地面形成血泊,尸体旁有散落拖鞋一双。
4月6日21时许,澎湃新闻赶到事发的505宿舍,看到宿舍门口还拉着警戒线,获准后进入现场,看到宿舍左右两边各有两张上下铺的床,床的尽头左边是卫生间,右边是洗漱台,洗漱台上面是一道玻璃窗。而窗外是一片水泥地,水泥地外是一块小池塘。
赵某的床铺位于左边靠卫生间的下铺,澎湃新闻看到,床的一头叠放着两床花色被子,一头放着几件衣服,地上摆着三双鞋子。“事发后,等警察勘验结束,我进去把赵某的衣物整理一下,将其被子叠了。”小王说。
澎湃新闻还看到,靠窗的洗漱台及墙面上有黑色粉末状物。“那是磁性粉末,是用来勘验痕迹的。”泸州公安局民警说,通过对现场勘验发现,在505室洗漱台及窗框外侧窗台,各发现有一枚不完整的鞋印;在三楼外水泥平台上发现鞋印一枚;在505室窗台和卫生间窗台表面发现有新鲜擦划痕迹;在窗台对应的楼体外墙墙面发现有方向向下的多处新鲜擦划痕迹。
泸州公安局称,505室洗漱台、窗框外侧、三楼外水泥平台鞋印与死者所穿鞋底花纹类型同类。从痕迹分析,符合1人脚踩洗漱台和窗台、用手攀附505室窗台及卫生间窗框坠落的特征。
赵某死亡事件发生当天,泸州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对学校教师、学生、死者亲属、同学、学校周边群众、学生家长等进行了150余人次的调查访问,对尸表进行了检查,对现场进行了勘验。
经赵某父母同意,4月6日12时至19时30分,由四川省公安厅法医主检,市县公安局配合,泸州市检察院全程监督,死者父亲及死者父母邀请的专家证人和律师在场全程见证的情况下,对赵某进行了尸检。
4月7日中午,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泸县太伏中学赵某死亡事件调查情况。该事件调查技术负责人、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处处长王庆红在介绍赵某尸体检验情况时称,赵某身体上的损伤符合外轻内重、暴力巨大的损伤特点,损伤均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无死后伤。
见面会上,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表示,将坚持客观、公正、依法的原则,全力做好事件后续处置工作,决不回避调查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回应网上质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袒护任何人,确保事件处置经得起法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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