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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飞机性骚扰”陷罗生门,是事实还是炒作? [打印本页]

作者: 曾婷    时间: 2017-1-6 14:35
标题: “飞机性骚扰”陷罗生门,是事实还是炒作?
 1月3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乘坐航班从深圳飞往北京的途中,遭到某公司高管李某的性骚扰。据悉,涉事女主为北京某平台签约人艺人张某。4日下午,当事人李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曾性骚扰过他人,并称怀疑自己是被“碰瓷”了,对方可能另有目的。自己正在联系律师,打算就此起草一份声明。(据《北京青年报》)

  不管声称被性骚扰的张某是否“网红”或“签约艺人”,也不管其高调曝光之举是否“另有目的”,如果她真的遭遇了性骚扰,她就有大声讲出来的权利,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同样的,不管被指定实施了性骚扰的李某身份是知名公司高管,还是公司不知名自己也不知名的普通人,如果他真的没有实施性骚扰,他就有权利通过发表声明或提起法律诉讼等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我们可以在理论上将问题掰扯得很清楚,但在现实中,当自己身陷其中成为当事人时,很多时候,恐怕又很难将问题掰扯清楚。比如,这一关于性骚扰的事件,刚刚发生,其实就已经陷入了各说各话、真假难辨的“罗生门”——双方对于事件的经过有着截然不同的叙述,双方都没有切实的现场证据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证实或证伪。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但事件最终的走向如何,很难预料。毕竟,在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女方的指控恐怕很难被认定。但即使女方的指控无法认定,男方的辩解能否被公众认可,男方在道德上的负面形象能否被消除,也是个未知数。

其实,在这个“罗生门”之外,更让人担忧的是另外两个问题。

  对于女士来说,如果在某个相对封闭或隐密的空间遭遇了性骚扰,而自己既音像证据留存也无人证物证,实施者又矢口否认曾实施过骚扰,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何对实施者进行有效惩罚?难道除了自行曝光发动舆论谴责,给对方以道德压力之外,别无他法?而一旦法律无法认定性骚扰成立,男方便有可能反诉女方损害其名声,难道要让女方在被性骚扰之外,还要承担向骚扰者道歉的屈辱?

  对于男士来说,如果遭“碰瓷”,被某位女士指认实施了性骚扰,虽然对方既无影像证据也无人证物证,但舆论谴责的氛围已然形成,面对诛心之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难道只能自证清白这一条道可走吗?虽然法律中也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舆论谴责已然形成,自身声誉已遭破坏,除了自认倒霉之外,别无他法?

  其实,这类的“罗生门”事件考验的不是警方的调查能力,也不是当事各方自我证明的能力,更不是当事各方调动或影响舆论的能力,而是对舆论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普通公众的理性。如果公众能够在对待类似事件时保持足够的理性,不被甲所说的“理”所左右,也不被乙所说的“理”所左右,不以双方貌似的“强”或“弱”选边站队,也不以自己的喜好决定“支持”谁,则不仅有利于受伤害的一方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任何一方挟舆论以“碰瓷”或狡辩的可能。(南方网张楠之)


  “飞机性骚扰”高管发辞职声明:用法律讨个说法(附声明全文)

  法制晚报讯(记者张蕊)今日,被指涉嫌飞机上性骚扰的星河创服COO李元戎发布辞职声明,他表示,这件事情已经对他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他已没法专心工作。他反问:“如果自己不再是某公司高管,那还有被消费的价值吗?”

他说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在事发现场被一个至今他都不知道姓甚名谁的女性与其同伴合伙污蔑,但是他自己的身份却被对方人肉,爆料给各个媒体。

  在这封辞职声明中,李元戎称自己已经百口莫辩,“既然报了警,那就让警察来查明一切,给一个说法。可是现在警察已给结论,当事人还在不断造谣中伤。目前这个事情已经成功引起大众兴趣及媒体各种猜测和报道,我被众人冠上莫须有的罪名。我的人生不能因此背负污点!”

  李元戎说,一定要用法律为自己讨个说法!李元戎决定辞职,一方面可以让他在一段时间内专心维权,另一方面也不给别有用心之人造谣、诽谤他的机会。

  “我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就这样莫名的被人给摧毁了,我要为自己正名,讨回自己的名誉。只有这样,我才能重新开始,重新站回属于我自己的位置。”

  以下为李元戎声明原文:

  昨天晚上我发了个人声明,也委托了律师开始各种取证,坚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委托律师向各个媒体发送律师函,我希望让大家理性、客观看待此事,不要因一个没有实名认证的微博主一面之词,就给我定性,冠上“某高管XXX女乘客”之名,以讹传讹。但到了现在,一些微信大号也开始各种原创发送,内容大多雷同,重新编辑一番。各种媒体都说采访过我,至今为止,我只接受过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等少数媒体的初步电话采访。

  身为一个在互联网圈打拼多年的人,此时此刻,我才深切感受到了网络暴力是多么可怕!这件事情已经对我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已没法专心工作。

  我还看到不少媒体报道中,标题、内容中频频出现XX互联网公司高管,甚至有人在说我是联手网红给公司炒作等等,还有对方不断以小女生形象示弱大众(那个在机场向我高声咆哮示威,自己有数十万粉丝,要弄死我的人怎么变脸如此之快?),她个人一己之力(真是一已之力,你们后面经纪公司在做什么,那么多水军哪里来的,短时间上百万的粉丝哪里来?之前你在媒体上承认的大号,百度网页依然在,每条转发为什么只有几条?)不能将我如何(现在是谁在推动媒体疯狂报道?),反而担心我背后实力,会让“警察束手无策”等等。(微信ID:fzwb_52165216)

  我忽然明白了,大家报道的兴奋点就在于此,如果我不再是某公司高管,那我还有被消费的价值吗?

作为一个男人,事发现场我被一个至今我都不知道姓谁名何的女性与其同伴合伙污蔑(但是我却被对方人肉,爆料给各个媒体),我百口莫辩,我自认为既然报了警,那就让警察来查明一切,给一个说法,可是现在是警察已给结论,当事人还不断各种造谣中伤,并成功引起大众兴趣及媒体各种猜测和报道,并被众人冠上莫须有的罪名,我的人生不能因此背负污点!

  我一定要用法律为自己讨个说法!我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就这样莫名的被人给摧毁了,我要为自己正名,讨回自己的名誉,只有这样,我才能重新开始,重新站回属于我自己的位置。

  我现在决定辞职,一方面可以让我一段时间内专心维权,另一方面也不给别有用心之人借机造谣诽谤我在炒作公司。

  虽然,刚刚,2017年罗振宇的跨年演讲中,他引用今日头条CEO张一鸣说,其实绝大多数人,包括精英在内,根本就不知道世界的真相。罗认为,现在是一个后真相时代,后真相的意思,不是没有真相,而是对这个世界来说,情绪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了事实。过去谣言泛滥,是因为信息太少了。而后真相时代,是因为真相太贵了。

  但我依然相信人间自有公理,相信人们还是应该知道事实真相!

  我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相信人民警察会公正无私,秉公执法,最终还原大家一个真相,让我的名誉不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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