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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彩礼指导标准”难以根除大操大办 [打印本页]

作者: 曾婷    时间: 2017-1-4 15:18
标题: “彩礼指导标准”难以根除大操大办
河南濮阳台前县出台“指导标准”,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结婚是人生大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是家里最花钱的事。2016年11月28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会议,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12月27日,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文件出台后,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婚事简办,离我们还有多远?(1月4日《河南商报》)

  对彩礼出台“指导标准”,同时要求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内、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有其现实背景。现在不少地方,婚丧嫁娶都存在攀比之风,大操大办、奢靡无度,不仅造成了铺张浪费,也败坏了社会风气。移风易俗,刻不容缓。

  不过,结婚给多少彩礼、办多少酒席,毕竟是个人事务。政府出面制订相关标准,必然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合法性,二是可操作性。

 我注意到,当地的彩礼“指导标准”只是指导性的东西,并没有强制性。据悉,下一步会依靠把这些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健全红白事理事会进行管理。我们知道,很多陋习都非常顽固,否则也不会成为痼疾。如果只是指导,却缺乏有效的约束性,总会有人不当回事,继续我行我素。

  即使将其纳入村规民约,也存在一些障碍。村规民约是村民在实施村民自治时,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因此,村规民约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尊重村民集体意愿,经过民主程序方能制定,否则便不具备合法性。

  即便村规经过了相应的程序、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和通过,其法律效力也不是无限的,也须受到限制。最基本的原则是,村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与国家现行法律有冲突,不得含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的内容。给多少彩礼、摆多少酒席,严格来说都是公民的个人权利,只要花的是自己的钱、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谁都无权干涉。哪怕是村规,也无权强制规定。

另外,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国家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来制定。很显然,村民自治组织并非国家机关,无权擅自设定处罚权。这其实还是回到了那个老问题,村规民约也缺乏足够的约束性,无法彻底管住大操大办的问题。

  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如何解决,却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智慧和法治观念。我个人的看法是,少一些强制、多一些引导,少一些纸面上的规定、多一些实际中的思想工作,否则或许可以收一时之效,风头一过反弹的概率也很大。通过宣传和引导让村民都来真正转变观念,类似的不良风气才能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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