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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拉松何以替跑成风? [打印本页]
作者: 曾婷 时间: 2017-1-3 19:02
标题: 马拉松何以替跑成风?
2016年,我国一共举办了306场马拉松赛事,接近每天1场。24天前,首届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上,罕见地发生了两名参赛者猝死事件,其中1名死者为替跑者。 2日,2017年度厦门国际马拉松如期举行,猝死事件,丝毫没有影响马拉松飞奔的脚步。(1月3日《成都商报》)
在全国一年举办300余场马拉松的大背景下,依然替跑成风,如此状况确实令人费解。按理说,赛事越多也就意味着参加的机会越多,但何以在跑友圈中,参赛名额转让现象极其普遍且种类繁多,甚至达到了“有的赛事近一半人”的地步?就此问题,还需要综合来看,如何在井喷式、泡沫化和粗放化的马拉松组织过程中,把替跑作为一个重要的解决点,是有效防范风险和确保赛事健康发展的需要。
但无论有意也好,无意也罢,替跑都是不诚信的行为,理应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只是,在如此泛滥的替跑现象面前,难免会陷入“法不责众”的困境,也足以说明社会诚信体系未能发挥有效的作用。要从根本上防止替跑成风,还得多方发力综合施治。首先要加强个人诚信的教育和引导,在全社会倡导“替跑可耻”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让每个人都能自觉的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其次,赛事组织方要明确严格的责任与义务,进行风险警示提醒和责任书签定,对替跑的行为后果进行明确,并要求报名者作出承诺和提供健康证明,以有效的规避自身的风险。同时,在民事责任的处理之上,应当清晰的划定责任界限,实行更为精准的责任连带,凡是替跑出现猝死等事件,都应由“替跑者”的相对方进行赔偿,而不能将责任归并于赛事组织和承办方。
最后,马拉松赛事的组织和承办应当更为高效,对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复查应尽量做到“全覆盖”,尤其是要启动录检的程序,做到“应检尽检”,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到位。对于被发现的替跑者,应当启动惩戒机制将其终身禁赛,从而达到教育当事人,警示其他人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还应对现有的诚信体系进行完善和强化,在就事论事的进行惩罚的基础上,还应加大其附加处罚,让替跑者和被替者都付出道德成本,最大化彰显诚信的底线原则。
当然,在国内马拉松举办和组织本身就粗放化的情况下,对赛事的组织也应进行资格的审查与评估,对于替跑现象严重的赛事方,该处罚的处罚,该取消的取消,由此倒逼其管理更为精细,工作更加负责,从严把控和履职才能防患于未然。
替跑成风的成因有很多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赛事的组织方面,往往是“只重指标不看人”。比如一个赛事只限于3万人参加,不过很多人报名之后,可能临时遇有急事参加不了,就会把指标转让给别人。有的人直接就是用自己的名字,替别人报的名。这类替跑并非有意而为之,而是基于机会成本下的私下交易或者名额替代。解决起来也并不复杂,需要参赛者与赛事组织方的密切合作,名额可以进行转让,不过要重新履行一次登记报名的手续,让名义替代变成名实相符。
另一部分人则是“刷存在感”的替代,主要是用“雇主”为了参加高级别赛事“刷资格”,聘请水平更高的人替自己跑。不过这样的群体毕竟是少数,因为凡是有名次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投机取巧很容易露馅。对这种替跑行为,赛事组织方只要加强对有名次人员身份的核实,然后再发挥“黑名单”的作用,那么就能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有效遏制“雇人替跑”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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