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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童横穿马路被撞判家长担责是否不公 [打印本页]
作者: 曾婷 时间: 2016-12-23 14:21
标题: 女童横穿马路被撞判家长担责是否不公
6岁女童跟着家长横穿马路,但家长不知道的是,孩子突然折返,结果被疾驰而来的
汽车撞飞……近日,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公布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案情。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12月22日《现代快报》)
孩子横穿马路被撞身亡,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痛失爱女,这原本已经使家长悲痛万分。然而,交管部门却判家长承担责任,这样看似极不近人情的事故认定,实则有利于厘清责任,进而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在这起女童被撞身亡的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车辆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权威机构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轿车的实际行驶速度为每小时61到67公里,超过五一路限速60公里/小时的规定,属于超速行驶,这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原因。但这在这交通事故当中,作为被撞身亡的孩子家长,并非没有半点责任。六岁女童在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马路上突然横穿,至少说明两点:其一,家长平时对孩子的安全
教育严重缺失;其二,家长作为监护人对孩子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以上两点也是酿成这起悲剧重要原因。因此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这对家长而言,其实并非不公。
其实,这样类似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如果家长在平时的生活中,以身作则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做得足够到位。即使,家长因为分身乏术,一时对孩子照顾不周、监护不到位,孩子也不至于盲目冒险、毫无规则意识“无知无畏”到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连续横穿两个来回;进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仅从这一点而言,小女孩横穿马路被撞身亡,看似死在肇事车辆和家长监管不到位“之手”,其实,更是死在平时安全教育不足之中。
说到底,女童横穿马路被撞判家长担责具有警示意义。笔者希望这起女童横穿马路被撞身亡交通悲剧,所能惊醒的不只是广大司机严守交规——不超速、不醉驾、安全驾驶,更希望所有家长在抚养和照顾孩子的过程中,对孩子做好安全教育课。从而使孩子,即使在将来远离父母后,也能做一个严格守规、守法的合格公民。这也是父母送给孩子一生保平安,最有用的“保护伞”和最“珍贵的礼物”。难道不是吗?(南方网赵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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