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4月14日1时20分许,游客张某龙、张某恺、黄某伟等人从人民路往洱海门方向行走过程中,与游客白某强、陈某甲因口角引发打架,白某强用一啤酒瓶将张某恺头部打伤,后又用破碎的酒瓶将张某龙左颌部、腹部、及左手等部位划伤后逃离现场。事件造成双方人员身体不同程度受伤。经工作,警方于4月15日7时30分许,在昆明市官渡区一酒店内将白某强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大理市公安局依法分别对违法行为人白某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给予张某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张某龙因受伤住院,待其康复出院伤情鉴定后再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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