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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旬老人过户房产 被要求医院开“不糊涂”证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曾婷    时间: 2017-4-22 14:16
标题: 8旬老人过户房产 被要求医院开“不糊涂”证明
  公证处:是想证明老人是否思维清晰 维护老人权益
  律师:王先生母亲年事已高,做这样的检查很有必要
  日常生活中,人们外出办事会遇到让开各种证明的事。近日,郑州市民王先生就遇到类似的事,让他很是不解。
  王先生称,4月19日他去郑州市二七公证处咨询房屋过户问题,但因母亲已86岁,工作人员让他母亲去医院做个检查,证明神志清醒。
  【反映】咨询房屋过户公证手续让带着母亲去医院做个检查
  提起办房屋过户公证手续的事,王先生一脸郁闷。他说,4月19日,他前往航海路与兴华南街交叉口附近的郑州市二七公证处咨询房屋过户问题,“我母亲86岁了,但身体硬朗,与人沟通交流也没问题,想着肯定很容易就给办了。”
  “公证人员告知我,说我母亲年事已高,要到医院去开‘不糊涂’的证明,否则无法办理。”后来,他便去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办理证明。“大夫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证明,心脏病、高血压等都可以通过仪器、检查而证明,而老年人糊涂不糊涂,医院没法开。”王先生无奈地说。
  王先生左右为难,“医院不给开,你说这事儿咋办?”
  【陪办】是让证明老人思维清晰
  4月21日,河南商报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郑州市二七公证处,对于开证明一事,工作人员解释称,并不是让王先生开具“不糊涂”证明,而是去医院开具证明老人思维清晰的医嘱说明。“这也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做公证时,当事人应该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去医院鉴定,是为了确保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工作人员称,只要带着老人去医院做个身体检查,查看老人是否有脑萎缩、老年痴呆等影响精神健康方面的疾病就行。以前有老人将房子过户后,继承人将老人赶出的先例,证明思维清晰也是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说法】做检查有利于公证的有效性
  “公证处在无法判断利害关系人是否有异议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公证书的有效性,要求老人到医院检查一下,开个诊断证明是有必要的。”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表示,公证处考虑到王先生母亲的年事已高,为了不影响公证的有效性,要求老人到医院检查一下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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