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凰岗镇辖内有一座危桥。4月21日,记者向该县水利局反映情况时遭推诿,建设与管理股程股长称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随后,记者从鄱阳县纪委获悉,因工作推诿、消极应对的鄱阳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刘国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该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程池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建设与管理股股长职务。
即便有公车,某些干部也未必会利用公车履职,反倒是公车私用屡见不鲜。所以,高层实施副部级以下取消公车,具体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同时,各地按照不同级别,给干部发放“车补”。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就是确保正常的公务履职不受影响。发放“车补”,与给干部“涨工资”无关,是让干部在没公车时,用补贴乘车前往工作地。鄱阳县水利局有关人员称“没公车没法下乡”,不知该单位保留的公车驶向何处,若“车补”按时发放恐怕也没专款专用。说到底,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有无公车不是先决条件。相关管理者获悉危桥的存在,找理由不作为,往轻了说是懒政,往严肃了讲就是渎职。全面从严治党,整顿吏治,庸官、懒官、对公共安全隐患无动于衷的昏官,必须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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