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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拍罚没酒的可为与不可为 [打印本页]

作者: 来碗泪流满面    时间: 2016-10-21 08:27
标题: 网拍罚没酒的可为与不可为
 十年茅台飞天典藏1.01元,“XO”1.01元,“威士忌”1.01元,“剑南春”也是1.01元……这是黄山市纪委对一批罚没酒中部分酒的网络竞卖起拍价格。除了这些1元起拍的“名酒”,还有一批起拍价为100元至900元不等的五粮液、茅台等酒。不过,拍卖方对这些1.01元起拍的罚没酒不做真伪保证。(10月20日澎湃新闻网)

  按照《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规范,纪委对行贿、受贿或其他违纪而罚没物品,应当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家财政。各地对罚没财物一般也都是公开拍卖的形式,可是,公开的范围一度受公众质疑,甚至滋生出“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猜疑。

  黄山市纪委委托第三方平台,在网络上拍卖罚没的酒品,有创新处置方式的意味,也有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增加处置违纪罚没物品透明度、公平性的初衷。很显然,他们网拍罚没酒,这比其他地方“线下”公开处置罚没财物有进步,至少公开的范围更大,公平性更强,也更有利于民众监督。从这一点来看,黄山市纪委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以为之。

  然而,网拍罚没酒中竟然有些酒是没有经过真伪鉴定,而且黄山市纪委也“不保真伪”,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即便是拍到假酒,不能行使“后悔权”,自认倒霉。拍卖也是交易的一种,消费者权益不容忽视。黄山市纪委物品的免责声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相抵触,会给民众一种错觉——纪委可以光明正大地拍卖假冒伪劣商品,其后果相当恶劣。再者,如果这样的行为得不到矫正,有损政府部门的权威形象,同时,也延展出更多疑虑:若有人故意把罚没的财物调包,然后再拿到网上拍卖,怎么办?

  毫无疑问,黄山市纪委网拍罚没酒,不能确保全部网拍酒真实,有欺骗的成分在其中,这样的决定草率、鲁莽、不负责任,属于不可为。窃以为,负责任的做法应当是:纪委应先对所有网拍物品的真伪进行甄别,然后将其中的假冒伪劣品销毁,真实物品才可以估价公开拍卖,不给公众留下“政府买假酒”的污点印记。如此,既是对参与网拍者负责,也是对政府形象负责。(南方网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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