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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应对“臭脚盐”乱象,彻底打破盐业垄断 [打印本页]

作者: 何琴    时间: 2017-5-4 08:37
标题: 应对“臭脚盐”乱象,彻底打破盐业垄断

近期,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食盐异味问题(即“臭脚盐”)进行了广泛报道。一款由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标名为“代盐人”的深井岩盐(加碘)存在异味,当加热或用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脚味。涉事的河南省3家制盐企业先是否认问题,此后问题产品被全部下架,涉及数量为7000吨。涉事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已被要求暂扣,并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

然而,这一姗姗来迟的行动是否能够最终消除“臭脚盐”问题,却依旧充满疑问。对于普通民众来说,食盐只要闻着、吃着没有异味,很少有人会认为它有问题。近年来被讨论多次的“加碘利弊”问题,也始终没引起足够的关注,多数时候都集中在泛业内的圈子。普通民众并不明白,“臭脚盐”事件的表面是食盐有臭味,但实际上,这是盐业系统经历改革所引发的冲突风暴。   

中国的盐业专营制度持续了2600多年,无论朝代变换、制度变更,盐业专营都岿然不动。1949年之后,虽然盐务专营经历过不同部门的管理,但总体上盐务系统本身依旧没有太大变化,市场的非竞争性始终是最大特点。上世纪50年代,全国食盐的产、运、销、税、存曾高度统一,之后,除了盐税,产、运、销、存都开始分头管理。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国盐业总公司成立,对原有专营中企业部分进行归拢和业务指导。也就是说,中盐总公司和地方国有盐业公司并非上下级而仅仅是业务指导关系。   

中盐总公司40多个下属公司中,沿海多个省份如山东(青岛除外)、江苏、浙江、福建等,中盐都无法进入。此次对中盐旗下品牌食盐进行扣押、查处的省份,也都是中盐无法(全部)进入的省份。事实上,早在3月份,“臭脚盐”的报道就已经出现。其时,某省盐务管理局一纸通告,将包括中盐上海公司、中盐东兴公司在内的5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分别列入产品不合格、非法经营黑名单。中盐旗下的4家公司立刻发布声明,措辞之严厉,大有誓不罢休之意。   

之所以出现中盐与多省盐务局之间的冲突,这需要追溯到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推行的盐业体制改革。按照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期两年的过渡期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持本省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跨省自主经营。此前争议巨大的“跨区域用盐被罚款”事件,在接下来将失去法律依据。但这一改革本身,也带来了中盐总公司与地方国有盐业公司之间的对决。   

盐业系统破除垄断的改革颇为不易,2014年中国经营报的报道引述原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国卫的话称“中国盐业总公司强烈地反对这场改革”。目前,盐业处于纵向垄断状态,即中盐和地方国有盐业公司各自垄断上下游,监管和生产销售并没有真正分离。    与烟草系统相同,盐务公司和盐务管理局在很多省也处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状态。也就是说,各地查扣中盐品牌食盐的执法人员,他们很可能同时隶属于所在省份的盐业公司。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方式,看起来既令人愤怒,又令人不解。所谓“臭脚盐”,固然是必须要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但食盐领域的问题常年被遮蔽,之所以这一次能够大爆发,原因恰恰在于改革冲破了原有的利益结构。

这是盐业体制改革的最初结果,不同的利益方开始互殴,甚至利用残存的行业性公权力进行揭短、破坏。这种粗鄙的做法,反向呈现出行业体制的落伍状态。盐业专营,原本是基于国家能力建设的考虑,在两汉魏晋时期,盐税曾经占比国家税收收入高达七成,但今天,这一比例已经降到了不足0.05%。但是,垄断权力一旦形成,想要废除却存千难万阻。今年年初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中盐与省盐的矛盾开始激化,“臭脚盐”随即开始出现。从改革的进程来看,这未必不是好现象,一个充分竞争的盐业市场,“臭脚盐”就可能失去生存空间,因为有其他高品质的产品与之竞争。今天要把“臭脚盐”事件引向真正的建设性方向,就必须打破行业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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