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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杀人卖尸配阴婚”,罪大恶极难恕 [打印本页]

作者: 来碗泪流满面    时间: 2016-9-10 08:08
标题: “杀人卖尸配阴婚”,罪大恶极难恕
背景:媒体报道,甘肃一男子涉嫌杀害两名妇女,并将尸体卖到陕北“配阴婚”从中赚钱。目前,涉案嫌疑人马崇华已被批准逮捕。

“配阴婚”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许久之前由死者家属互相接洽“谈婚论嫁”,而后有人出于利益考虑疯狂掘墓盗卖尸体“配阴婚”,最终演变为杀人“配阴婚”,陋习就这样一步一步演变为罪恶。陋习就是陋习,不能因为是传统就对其坐视不理,眼看着“杀人配阴婚”已经出现,此时不严肃整治还待何时?在“配阴婚”面前,死者为大是一句空话,敬畏生命是一句空话,不管是将死之人,还是已死之人,抑或是早已埋入黄土中的尸体,乃至活人,都成了可以冷漠换取“彩礼”的货物。呜呼哀哉。我始终觉得,如果之前“配阴婚”还勉强能称之为陋习的话,那么在今天,“配阴婚”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罪恶了,不可饶恕。

奴隶社会有许多“活人陪葬”,显露出封建专制的极度残暴,不能被现代文明社会所容忍。在某种程度上,“配阴婚”也是一种陪葬。只不过,“配阴婚”起初是死人“陪与配”死人。现在居然出现“杀人卖尸配阴婚”,这与“活人陪葬”岂不殊途同归?更令人发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为钱不择手段。必须指出,“配阴婚”不是风俗问题,一方面可能构成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另一方面,“杀人配阴婚”更涉及故意杀人罪。既然是犯罪,就必须依法严惩。“配阴婚”也好,大操大办丧事也罢,都是活人做给活人看的,对故去的人毫无意义。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有助于实现移风易俗。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越穷的地方往往封建思想越严重,精准扶贫还得重视给某些人“补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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