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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7旬落马副部涉案过亿 儿子堪称现实“赵瑞龙” [打印本页]
作者: 来碗泪流满面 时间: 2017-5-19 08:20
标题: 7旬落马副部涉案过亿 儿子堪称现实“赵瑞龙”
2017年5月18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单位行贿、骗购外汇一案。
被告人赵少麟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骗购外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赵少麟在充任其子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总顾问期间,伙同赵晋请托他人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行贿价值人民币444.895万元的财物;帮助赵晋采用伪造对外贸易合同、虚构向境外支付费用手段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用于骗购外汇并汇至境外,共计美元4170万余元。
70岁的赵少麟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所以对他从轻、减轻处罚,不过对他罚金数额却高达千万,此前十分少见。
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我国刑法在骗购外汇罪的处罚上,采用的是比例罚金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赵少麟涉案数额高达4170万,注意,还是美元,所以罚金高也是理所当然。
对于那些犯贪污受贿罪的官员,也有明确的罚金标准。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
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2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1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相比于同量级的老虎而言,赵少麟获刑的刑期相对短,但这不能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
在中纪委对赵少麟的通报中,首次出现“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拉拢腐蚀领导干部” 等表述,而且其子赵晋更是拉拢腐蚀高级领导干部的“赵瑞龙原型”。
赵晋能量大,路人皆知,其地产项目涉及江苏、天津、山东和河北等地,注册数十家公司,“手眼通天”。他在天津政界的许多关系都是依靠赵少麟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其负责开发的多个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增加楼房层数,将卧室处理成“飘窗”“装饰性阳台”的计算方法,无限制扩大容积率,牟取暴利。
赵晋还靠行贿拉拢、靠会所腐蚀多名领导干部。他在北京高档小区缘溪堂设有会所,连买带装修耗资1亿元,不仅为官员提供会所服务,还提供色情服务,并以偷拍作为要挟。
有媒体披露,国家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何家成,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等,或都与赵氏父子有关。
其中被检方坐实的主要有两人,一是杨卫泽,二是王敏。
2006年底,赵少麟不再担任省委常委,并退出领导岗位。同期,年轻的杨卫泽跻身省委常委,在之后的十年里,他一直“照顾”赵晋。
赵的地产公司接连在建邺、江宁、下关等不同区域拿下8块土地,总成交额超过33亿元。知情人士透露,他拿下的地,基本上都与杨有关。
王敏则利用职务便利,为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晋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级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而赵晋也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 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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