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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纪委杂志驳“党纪条规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荒谬 [打印本页]

作者: 何琴    时间: 2017-5-21 11:11
标题: 中纪委杂志驳“党纪条规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荒谬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这是无需赘述的基本道理。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仍有个别党员以各种奇葩理由为不守纪律狡辩开脱。比如,湖南长沙市疾控中心原主任陈发明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借口自我放纵,腐化堕落,被查后竟大言不惭“党纪条规只有圣人才能做到”,逻辑之荒谬,令人不齿。

诚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此处的“过”绝不能与违纪违法相提并论。有道是,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为恶。“过”,通常是因不知、疏忽、麻痹或探索前人未经之事而犯下的无心之失,绝不等同于明知故犯、目无法纪、刻意掩饰的“错”。更何况,先贤所说的“过”,很重要的是“过而知耻,继而改之”。正所谓“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有了过错却拒不改正,便是错上加错。以“谁人无过”粉饰违规违纪行为,是将传统文化拆解搓揉、刻意曲解,根本站不住脚。

对共产党员而言,纪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绝不是高不可攀、遥不可及的“珠峰之巅”。每一名党员举起右手攥紧拳头、面向党旗宣誓,就表示完全认同党的章程,无条件接受党规党纪的约束。铮铮誓言,是一辈子的郑重承诺,可不是口头表态而已。入党不是拿到一张体制内当官的“门票”,而意味着成为对党无限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终身“志愿者”。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却游离于组织之外,幻想一边享受党员身份带来的光环,一边却不受纪律和规矩的约束,当“自由人”“特殊人”,这是非常危险的,倘若执迷不悟,终将铸成大错。

在我们党内,从来不乏严守纪律、严格自律的光辉典范。周恩来同志曾经手书一份“党员守则”,对自己提出几项要求,如不送礼、不拜寿、不迎送等。有一次,他过去的秘书、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的龙飞虎送来一筐新鲜橘子。周恩来知道后表示不需要。了解到橘子价值25元后,他嘱咐秘书给龙飞虎寄去50元钱,“多余的让他处理,不这样做就制止不了他,这样以后他就不再送来了。”新时期好干部典型廖俊波,全心全意为企业家排忧解难,却对上门送礼的客商毫不客气,他说“我要是收下,我们就不是朋友关系而是利益关系……这么做不仅是侮辱你自己也是侮辱了我。”可见,只有发自内心地尊崇、认同党章党规党纪,才能使思想堡垒坚不可摧、廉洁堤坝牢不可破。反之,总觉得纪律过于严苛细致,令人不舒服不自在,实际暴露了内心深处对纪律的牢骚和抵触,外界一有诱惑,就可能蠢蠢欲动,以“谁能无过”为由放纵自我,直至错误越积越多,回不了头。

党员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意识刻印在心,时时事事检省自身、知过即改,才能不断拂思想之尘、祛作风之弊、除行为之垢。同时,还应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晾晒于阳光之下,不给病毒细菌侵染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做一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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