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6月4日电6月3日,“芜湖闹市楼占道7年赔偿金翻7倍”一事备受网友关注。今天下午,芜湖市镜湖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作出回应称,此前报道赔偿1100万元系房主根据拟实物安置的房屋自行估算。
据了解,该房屋位于芜湖市九华中路,产权归芜湖市光明电机配件厂,法定代表人为汪自明。房屋所在位置系镜湖区汀棠公园改造及周边地块项目拆迁范围,项目共涉及1032户拆迁,目前仅汪自明1户未搬迁。
官方回应称,汪自明户的有证和无证房屋总面积约750平方米。2010年4月,汀棠公园改造及周边地块项目启动拆迁工作,根据当年政策,该户有证房屋货币补偿款约为162万元,不含其无证房、附属物等其它补偿。
鉴于户主七年来不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至今仍有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导致关于汪自明的行政裁决一直没有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现经属地公共服务中心与其商谈,汪自明同意选择产权调换,进行实物安置。据了解,相关单位依据2010年拆迁政策,与户主草签了拆迁协议,协议中拟安置房屋的总面积约640平方米,但协议尚未经过最终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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