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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交车斗气当街互撞,两司机该当何罪? [打印本页]

作者: 郑智银    时间: 2016-5-1 02:46
标题: 公交车斗气当街互撞,两司机该当何罪?
今天是“五一”小长假第一天。一趟颇为“惊心动魄”的乘车之旅,让昨天下午乘坐629路、652路公交的乘客们,实在高兴不起来。两路公交的驾驶员从口角之争到停车对骂,最终居然当街上演“别车大战”,两辆车相撞、车厢侧身玻璃尽碎不说,不少乘客更是摔倒受伤。(天津网2016-04-30 )

小车、货车之类的车辆,因抢道斗气撞车的情景曾有见过;但司机把公交车当成了碰碰车,拿两车人的性命在闹市街头开玩笑,却骇人听闻!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目前,两名当事的驾驶员只是被停职反省。

两辆专拉货物的交通运输工具斗气撞车,是否涉嫌构成犯罪也许不好说,但本案中的两名司机斗气撞车行为,却是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严重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犯罪。本罪中"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这种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多数人或者不特定的人重伤、死亡。"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共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本罪于危险状态出现时就成立。

公交车的方向盘承担整个车辆中乘客的生命安全任务,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可两名司机居然把行驶中的车辆作为斗气工具,不仅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还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导致其他车辆追尾事故,以及危及周边行人安全。因此,这种行为实在太危险、太可怕。所以本案中其斗气撞车的行为,就算没有造成“不少乘客摔倒受伤”的严重后果,也应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争吵、斗气,甚至升级到全武行,可能就在一念之间。虽然这也需要理性的自我克制,可毕竟这种个体的任性,多数与公共安全无关。公交车是大多数市民的主要出行工具,需要驾驶员聚精会神的方向盘,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而不是为所欲为,让乘客命悬一线。所以,本案中的两名司机斗气撞车行为,如受到法律严惩,应是咎由自取。 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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