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拨打的机主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你拨打电话后,可能会传来这样的话。没错,对方是一个“老赖”。近期,山东淄博中院推出了一项惩治“老赖”新举措,率先在全国对“老赖”通信进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拨打或者接听电话的时候,接通之前会“插播”一段语音,将该机主的失信信息通过电信网络系统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短信形式向机主及其联系人发送。
对老赖施以如此“流氓”的手段,很多人直呼大快人心。而首批适用对象,张店区人民法院选择了15名有代表性的“老赖”。
一般人可能不了解“老赖”有多么可恨。每一个不能执行的判决白条后面,几乎都有一个悲剧:有的家庭被“一房两卖”导致“房财两空”,对都市生活彻底绝望;有的家庭成员被人开车撞残撞死,而家里老人、孩子无人扶养,却哀告无门……法律其实也有其边界,法院的确查不到他名下的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也就中止了。
最痛恨他们的,除了直接当事人之外,就是广大的讨债律师(债务诉讼律师)。“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能把我怎么样”,很多讨债律师面对还不出欠款,却能出入高档场所、生活优渥的“老赖”,真恨不得拿一把刷子在大街的墙刷上“××是老赖,欠债10年不还”。
所以,这回山东限制“老赖”的通信,让“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广而告之,也像一把大刷子在街头刷上“××是老赖”。
“恶有恶报”,这是一件好事,因为有了这个预期,人的行为才有所约束。如果像前几年那样“老赖”舞照跳、飞机照坐、名下的房产因为没有异地查询就安安稳稳,这才有问题。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打一个电话,就告知“机主是欠钱不还的老赖”;不少大城市商场LED大屏幕上滚动播出老赖的身份证信息,这算不算“游街”呢?要知道,之前一些地方利用“公审”“公捕”搞“变相游街”,引发民意反弹。
其实,后者和法院晒“老赖”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一者,“公审”“公捕”阶段的当事人,还没有生效的判决,还享有被“无罪推定”的权利。二者,“公审”“公捕”阶段的当事人,本身已经是在接受法律的审判、惩罚了,就不能够法外施刑、横加羞辱;相反“老赖们”却逍遥法外,法院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公示,甚至公开对其进行负面的社会评价。“老赖们”挑战司法权威,也必将承受更严重的惩罚。“晒老赖”和之前个别地方搞的“变相游街”、网友“人肉搜索”,并不是一回事,这是以司法终局性为基础的。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欠钱不还,被法院判决了还不执行,这个人的信用就完了,社会评价直跌低谷,理所应当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这就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也是一个社会应有的惩恶扬善的机制。
英剧《黑镜》里有一集内容就是,未来世界人类交往,完全建立在面对面打分的“信用分”之上,走到大街自动显示自己的“信用分”,能不能享受搭便车、机票折扣,就靠这个“信用分”。这次山东直接“插播”老赖的手机通信,显示其真实“信用分”,和《黑镜》也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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