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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山风景区公开征求意见:驴友违规被困要掏救援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喵三年    时间: 2017-6-17 10:50
标题: 黄山风景区公开征求意见:驴友违规被困要掏救援费

为更好保护和管理好世界双遗产地黄山风景区,黄山市决定实施地方立法管理。6月16日,黄山市法制办公布《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明确对擅入没开发开放区域被困游客施救对方应付费,实行实名制购票进山,无人机使用得登记,猴子等野生动物伤人要赔偿……该《草案》共32条,6月16日到7月15日期间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高火险区禁野火

草案首先明确规划范围和保护地带,黄山风景区规划面积160.6平方公里,周边“五镇一场”的490平方公里为保护地带。明确黄山风景区旅游综合执法范围涵盖黄山风景区和汤口镇全域。

草案规定了黄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范围,森林高火险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市政府将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景区临时建设应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并及时生态修复;限制在黄山风景区取水和征用占用林地等,加强环境监管,防止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等生态环境被破坏,垃圾清运出山,鼓励旅游者自带垃圾下山并投放到指定地点;加强防控松材线虫;明确每5年开展一次古树名木、石雕石刻专项普查,每 10年开展一次奇峰异石、名泉名瀑、冰川遗迹、植物植被专项普查。加强古树名木管护;实行车辆限行;景区内禁止销售玻璃瓶装啤酒、汤料类方便面和自热式米饭等(视情会动态更新)商品,禁止经营洗衣、桑拿等服务项目。

购买门票要实名

倡导文明旅游,被纳入国家旅游局“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在记录保存时限内不得进入黄山风景区。被纳入国家旅游局“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从业人员,在记录保存时限内不得在黄山风景区经营、执业。

旅游者应当使用有效实名证件购买门票;黄山风景区实行旅游者容量控制,制定限额管理和提前预约制度,适时将景区日最大承载量、旅游者流量调控方案公开发布。

惠民政策方面,黄山风景区应当每年在适当时间推出针对不同群体的惠民旅游政策,让公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违规被困获救要付费

黄山每年游客众多,应当在未开发开放区域入口设置警示牌,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后求救的,黄山管委会应当及时组织救援。产生的救援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

建立野生动物致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制度,健全防控措施,落实先行救治责任。禁止携带宠物进入黄山风景区。禁止违规放牧、采挖苗木花草等行为。规范使用帐篷,违规且拒不改正者将处罚。

因抢险救灾、环境监测与治理、科学考察、遥感测绘、影视拍摄需要在黄山风景区内使用超低空无人机的,应当实名登记,并服从管委会的统一管理。不得违规占地从事经营性摄影等活动的处罚,不得违规兜售有价票证、凭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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