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括《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在内的多个媒体披露了一位“中国最忙碌的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
这位满头银发、面目慈祥的老太太,乍一看颇能让人产生信任感。然而,信任背后却是虚假广告的杀伤力。拒不完全统计,这位用过刘洪斌、刘洪滨等名字的老太,在西藏卫视、青海卫视以苗医传人示人,大谈治疗咳嗽的秘诀;在甘肃卫视,则变成了“著名中医养生保健专家和高级营养师”;在东南卫视,老太推销的是号称自己研发的“老院长祛斑方”,身份也变成了医院的退休老院长;此外,在吉林卫视谈睡眠,在东北多个电视台自称是八十高龄的蒙医后人,不遗余力兜售“蒙药心脑方”。
名字随意更改,身份随时变换,内容信口开河、毫无科学依据,这位“虚假广告的表演艺术家”也算创造了一个奇迹。她居然在如此多的上星频道中,换身衣服、换个身份和名字,公然胡说八道,可见老太太的心理素质是相当好,更可见某些监管人员是何等悠然自得。
稍有思考能力的人都明白,这位频频出镜、粉墨登场的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仅仅是一个台前形象,甚至只是一个提线木偶。更重要的力量在幕后,包括假药制造方、广告制作方,以及至关重要的节目播出平台。有关虚假医药广告的危害,魏则西一案曾给我们巨大教训。在魏案中,以竞价排名收取不良医疗机构广告费的百度公司备受责骂。公众舆论普遍认为,作为一个信息传播平台,如果不能恪守最基本的客观公正立场,那么平台本身就该承担责任。
魏案之后发布的《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以规章形式将争论已久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在互联网搜索付费发布定义为广告,史称“魏则西条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电视中播出的大量虚假医疗广告,始终未能获得一次众人瞩目的清理机遇。或许,这与电视观众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有关,这部分群体的网民比例较低,拥有网络话语权的更是寥寥无几。在电视这样一种“单向输出平台”,向中老年人推销各类医疗保健品,既是电视台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也钻了监管的空子。
当然,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和打击不可能依靠舆论来进行。舆论做的只有曝光现象,真正的监管需要依赖药监局、工商局和法院。事实上,这位老太太推荐的各种“神药”,无一不涉及虚假宣传。例如蒙药心脑方、唐通5.0从未通过药品审批,这些广告本身也没有经过审批。这些产品吃不死人还好,但据一些购买了药品的患者子女陈述,一些药品曾引发其他症状,造成患者出现危急情况。
一些地方的食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的问题在于,查处的速度、力度远远追不上虚假广告的扩散速度。例如,2014年济南市工商局的一份查处通告显示,除了责令停止该广告播放之外,仅仅没收了1.4万元广告费,只罚款1.4万元。如此蜻蜓点水地查处,恐怕那些虚假药品的生产商和电视台本身都在偷着乐。
中老年人对于电视台尤其是卫视的信任,超过了许多机构。承载着该群体的信任,这些播放虚假医药广告的电视频道最擅长的也是挥霍他们的信任。不相信科学,没有能力相信科学,这是许多中老年电视观众面临的普遍困境。在此困境下,食药监局、电视台这些公立机构,本应成为虚假广告的过滤器,成为他们用药的一道安全阀。
但现在的情况是,过滤器和安全阀已经失效。我们看到的是那个面目慈善、看起来十分可信任的老太,成天在电视上信口雌黄、招摇撞骗。尽管这个老太太只是一个提线木偶,但她却成了销售的关键,成了药商、电视台获取利益的关键,也成了坑害民众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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