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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小微企业减税,孕育更多的阿里巴巴 [打印本页]

作者: 何琴    时间: 2017-6-25 08:32
标题: 为小微企业减税,孕育更多的阿里巴巴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是近几年中央政府为推进经济复苏而一直坚持的重要方向。今年4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的降费2000亿元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六大减税举措,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此次会议专门提出,要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

由于小微企业的规模较小,就单个企业来说,能够从这项减税优惠政策中得到的实惠应该并不算很丰厚,但是正因为其规模较小,即使是数额并不大的减税,对于这些小微企业来说又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小微企业,特别是在创业期的小微企业,盈利菲薄,企业积累少,市场局面也未打开,在这个时候,减去一笔税就是对它的有力支援。因此,为小微企业开出特别的减税“窗口”,对于激励小微企业成长,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此次针对小微企业开出的这个特别减税“窗口”,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将有效地减轻小微电商的税收负担,促进小微电商的成长,促进“互联网+”经济的活跃。最近几年,政府一直在积极鼓励年轻人创业,而对年轻人来说,互联网是他们熟悉的工具,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来进行创业,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在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型电商搭建起了淘宝网等平台以后,创业者利用其平台能够方便地建立起自己的C2C交易平台。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仅在淘宝就诞生了500多个原创服饰品牌,500多个运动品牌,上千个独立家居品牌,6000多个创客项目,200多个正在孵化的原创IP。目前,阿里平台上的众多电商企业正在响应包括“智能制造”、“供给侧改革”在内的国家战略,开始和线下实体企业积极融合,创新和生产出大量优质产品。这充分显示了小微电商对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和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和能量。

但是,小微电商在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税收压力。多年来,马云等电商界“大佬”一直在积极呼吁要给小微电商以税收优惠,但是我国并没有为电商企业建立专门的税收政策,因此这方面的呼吁尽管有其合理性,但一直难以落实。从税收的公平性来说,不管是实体企业还是电商企业,都应该执行统一的税收,特别是电商在我国已经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商业形态,专门给电商免税已经不具备较强的说服力。而此次针对小微企业开出的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照顾到了税收公平性的同时,将使正处在起步阶段的大量小微电商得到很实惠的“制度红利”。我国C2C交易平台中包含了大量的小微企业和兼职经营的个人。根据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如果按照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每月2万元的标准换算为年营业额24万元计算,94%的网商交易额达不到起征点。这意味着,随着减税新政的实施,这些海量的小微网店,将能够在更为宽松的税收环境下获得发展,这将有助于大量有经营实力的优质小微电商在未来快速崛起,同时还能为广大“双创”企业提供发展平台。

电商经济的崛起为我国的经济转型注入了一股重要力量,随着电商的发展,这股力量的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波士顿咨询公司(B C G )最近发布的《迈向2035,4亿数字经济就业未来》报告预测,到2035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新经济规模将达到近16万亿美元,就业容量将达到4.15亿人,包括新零售板块以及服务、物流、云计算等在内的整个阿里新经济生态体系将创造超1亿人的就业。我国电商经济的发展前景是令人期待的,但是要实现这样的愿景,仅靠目前阿里巴巴、京东等几家大型电商是不行的,而是要有更多的阿里巴巴来撑起电商经济这个广阔的市场。因此,这个愿景的实现不仅需要创业者的积极创业,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扶持,特别是善待目前看来还并不起眼的小微电商。此次出台的为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将更多地施惠于小微电商,促进其更快地发展,从而为孕育更多的阿里巴巴成长起来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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