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深圳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近日,根据上级纪委的有关规定,市纪委组织开发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系统,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12月1日起,该系统将正式开始办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审批和备案。
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系统下月运行
深圳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平台,下大力气革除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中的积弊沉疴。2016年,党风政风监督室在盐田、坪山、龙华3个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经验。
今年2月9日,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在听取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汇报时提出,要建立全市性的网络监督平台,实行市、区互通互联。根据要求,并经市纪委2016年第44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
据悉,纳入婚丧喜庆事宜审批和备案人员范围包括: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市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区(新区)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市属、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人员;社区“两委”负责人和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申报事项的范围包括领导干部本人、配偶、直系亲属的婚庆、生日、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
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申报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登录监管系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履行报告手续,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等情况。并承诺坚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办好婚丧喜庆事宜: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的礼品、礼金;不用公款公物操办,或由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用私款私物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
为直系亲属举办丧葬事宜的,可当时口头或电话报告,并在事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监管系统补充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提交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申请后,监管系统即时将报告信息发送给各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负有监管职责或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登录监管系统,审阅报告内容,并于5日内做出审批意见。对报告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对报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及时反馈党员领导干部本人。
审批流程完成后,监管系统即时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报告、审批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送至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进行备案。纪检监察机关(机构)5日内做出备案意见,并向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执行监管不到位将被严肃问责
为了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市纪委要求各区(新区)、各单位以系统启用为契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要求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各派驻机构、各区纪委(新区纪工委)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系统的监管作用。
市党廉办将不定期对系统运用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执行不到位、管理宽松软的单位,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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