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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短命公路”是人祸之殇 [打印本页]

作者: 110    时间: 2012-7-8 08:38
标题: “短命公路”是人祸之殇
文/ 庄滨滨  

    一条关于云南某二级公路试通车两个月就坍塌的微博,引发网民热议,网友称,这是继去年“史上最短命公路”后,云南出现的又一条“短命公路”。而且,连官方回应也与去年一样:公路坍塌的原因是强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强降雨、地质复杂这些问题都应该是工程设计时需考虑的问题,不应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真正的问题应该找寻天灾背后的人祸。(7月7日《京华时报》)
  
  如果说,去年的“史上最短命公路”中,剔除赶工期,谋求补贴等人为因素,归结于“雨太大”,引发的局部争议不大。那么,今年又现的“短命公路”,再归结于天灾,则让舆论质疑声四起。的确,试通车仅2月的公路,在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依然坍塌于大雨中,并且造成人员伤亡的损失,则让观者在“无情的风雨”中,更多的反思是官方的不长记性。深一层的况味,则是对于天灾背后人祸的声讨。镇定思痛,笔者认为,与其说雨太大,不如说路太差,人太差。
  
  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短命公路”上的面包车车祸的时候,让人心中“心惊胆颤”,心有余悸。的确,云南的地质、气候条件恶劣尽人皆知,所以,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既然无法做到“人定胜天”,出现事故也就“有情可原”。但是,当事故频现,公路也脆弱不堪,不仅几十亿的财政打了水漂,还搭上了任命,官方再以“雨太大”搪塞舆论,如出一辙的“牵强”,未免难以服众。
  
  一直以来,交通建设作为基础建设的重头戏,关乎国计民生。所以,对于设计建设方面,要求再严格也不为过。但是,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为了GDP效应,抑或是灰色利益,往往匆匆走马新项目,没经过系统的程序论证,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低下,事故频发。新闻中,“短命公路”的出现就可见一斑。在有去年“史上最短命公路”的前车之鉴下,依然没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天灾效应,以及潜在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规避,实属不当。正如网友所言,“没有一个安全的考查数据,就盲目地动工修路,本来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
  
  此外,官方“不长记性”的背后,暴露的则是主观维度上的不作为。既然官方宣扬,公路的招标按照正常程序,施工方也是资质良好的单位。那么如此“强大”的阵容,面对“人亡路毁”的现状,不去反思设计的纰漏,程序的不到位,仍然以“雨太大”遮掩“人太差”,则是对于自身责任不明的体现。也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掩耳盗铃式思维,引发舆论的质疑,也就不足为奇。
  
  为今之计,莫如正视此次事故,对于事故中的人为因素,追责到底,争取在设计以及程序方面寻求改善,以期在未来的工程建设之中,将人祸因素降到最低,集中最大精力对付天灾。最后,对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暴露出的“急功近利”,也应该引起警惕,只有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才能赢得民心。

稿源 红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8 09:16
豆腐渣工程害死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8 09:21
ZF急功近利害了百姓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10 14:01
为了自己的私利而造成别人的悲剧,这种人...哎...确实想不出还能用什么词语去形容这种人才不会玷污了词语本身的意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10 20:53
不知道心痛不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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