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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骚”与“扰”的应然实然 [打印本页]
作者: 110 时间: 2012-7-2 09:34
标题: “骚”与“扰”的应然实然
文/刘远举
一位女士身着透明长裙等待地铁的照片,一个“自重”的字眼,上海地铁的一则微博引起了轩然大波。支持者认为,对于性骚扰,女士们在公共场合的暴露着装应该反省;反对者则身体力行地给出了她们的意见:在地铁中打出了“要清凉,不要色狼”,“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牌子。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情人眼里出西施,所有的审美都有其生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有色狼”正是“要清凉”的生理基础,没有欣赏的目光,清凉之装毫无意义。不过,穿得清凉,仅有勇气是不够的,这不但要天生的资本,更要每天辛苦打理——皮肤的遮瑕,身材的保持都得花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天生丽质自是难弃,而不暴殄天物的勇气和努力亦有回报——不管是面对注目礼的自我满足感,还是维护办公室靓丽的风景,或者深刻的事业线带来更大的成功。
有收获当然也有成本,对于出入无香车的女士而言,就必然产生一个外部性,不可避免地在公车上、地铁上暴露在灼灼目光之下,即使这仍能让女士产生高傲的愉悦,但潜在被骚扰的风险也大大增加了。考虑到一线大城市里面的公交和地铁的拥挤程度,色狼之手和种种尴尬的情景不难想见。
对此,首先应当反对的是“荡妇指责”。这类观点认为:“既然这么穿,就活该受骚扰”,并以此推出“应该降低对实施骚扰的男性的惩罚”。但如果这类观点盛行,相关惩罚松弛,最终就会导致女性穿着厚实衣物、脸上涂黑才敢出门的荒谬局面。所以,几位勇敢女生的“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诉求是合理的,这是基于公共场合中个人的权利,也为法律所保障,是一个理性社会“应当实现”的美好“应然”。但是,这个“应然”能实现到何等程度,面对的是何种实际的“实然”,却值得讨论。
解决经济学上的外部性,方法是定义这种外部性的产权,只要规定某个人群为之负责,造成这种负面性的行为就能得到制止。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倾向,伊朗、阿富汗这些国家,倾向于妇女负上更多的责任,于是妇女们穿上长袍,戴上面纱。在一般的世俗国家,倾向于把惩罚施加在实施骚扰行为的男人身上,于是,女性们得到了解放,可以穿清凉、漂亮的衣服。不管哪种方式都很大程度上制止了性骚扰,但其过程和导致的社会现象却截然不同。
对于具体的措施,开设女性车厢只是福利而非权利,况且也不能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还得依靠惩罚。加大对骚扰行为的惩罚力度,虽能更大程度地制止这一现象,但却牵涉到社会的多个方面,产生道德风险——办公室、地铁中的骚扰行为就有可能遭到数十万的索赔,否则就面临数年的牢狱之灾——此时诱惑就是致命武器,强弱已然易位。而且,事实表明,即使施加刑事惩罚,仍然不能完全杜绝性侵害。
由此可见,要完全改变“实然”,去实现“你不能扰”的“应然”的乌托邦,就必然会牺牲人权、法治、男女平等这些大原则——在原教旨主义的国家,女性受到骚扰的可能性很小,但这绝不是女权的申张,而是女性的悲剧。所以,强调女性权利应是本着平等的基础来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能收获自己行为的好处,却要求社会承担全部风险,这既不合理,也不现实,更不经济。
于是,在骚扰行为不可能被杜绝的现实下,“穿得清凉,容易遭受骚扰”就是一个亘古不变的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并不等同于认为“活该被骚扰”。所以,当然可以用响亮的“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应然”去反对“荡妇指责”的价值观,但同时,对于上海地铁微博陈述的“实然”,却应该理性、客观接受。如果无视微博中所包含的事实判断,混淆“应然”和“实然”,不但会在公共讨论上不能清晰明确主题,双方各说各话,更重要的是,用理想主义的“应然”无策略地去碰撞坚硬的“实然”,理想主义必然陷在现实的荆棘中——就如在微博上晒有钱,理论上抢劫违法,但实际上遭遇抢劫的风险仍会变大。如果诱惑导致了伤害,即使罪犯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伤害已成,举个“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牌子并不能抚平任何的不愉快记忆和伤痛。
作者: 110 时间: 2012-7-2 10:12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作者: 110 时间: 2012-7-6 20:15
挺好啊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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