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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炒作压岁钱的法律归属只会撕裂亲情 [打印本页]

作者: 来碗泪流满面    时间: 2018-2-23 15:57
标题: 炒作压岁钱的法律归属只会撕裂亲情
    长辈给晚辈分发压岁钱是民间过年习俗。压岁钱名义上虽然是给孩子欢喜钱,但作为一种传递亲情的纽带,它蕴含着人们对春节的祝福和期盼,更是团圆和和睦的象征。可春节没过几天,人们还沉寂在欢乐的喜庆中,网上却冷不丁出现了两则孩子为压岁钱上法院向父母讨说法的新闻,令人啼笑皆非。

    一则消息说的是温州乐清一位母亲取走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压岁钱,被老公和子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母亲不仅要还钱,还要赔偿利息损失。

    据悉,2002年,乐清女子紫琴(化名)结婚,随后生下一女二子。2012年春节,奶奶给孙女孙子一个大红包,总额56万元,用定期存款存在3个孩子的名下,存单由紫琴保管。后来,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紫琴提出离婚,但法院驳回了请求。提出离婚后,紫琴以监护人身份,凭户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取走了子女的钱。丈夫和三子女向法院起诉紫琴,要求还钱。

    由此可知,这位母亲在与丈夫感情发生破裂之后提出离婚无效的情况下,私自取出那自己子女名下的压岁钱。这种情况他并不是将钱用于整个家庭,也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事情需要急用钱,这只是她个人的自私的行为,她之所以被自己的老公和子女告上法庭,其子女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

    笔者甚至觉得,所谓奶奶给孙女孙子一个大红包,总额高达56万元,名曰“压岁钱”,实则是一笔大宗财产赠与,且法院可能是站在了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基础上,做了“紫琴应该把钱还给3个孩子,并赔偿利息损失的”判决。因此,这个个案的判例,不具有一般意义上“压岁钱”的纠纷。

    另一则消息来自@济南中院的一条长微博,说的是云南女大学生小娟,因父母离婚后谁都不愿支付学费,被其起诉讨要5.8万压岁钱……最终经过法官调解,父母最终同意每月定期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共计1500元,直至小娟大学毕业。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直到子女18周岁。超过18周岁,是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食其力。但如果孩子继续深造要求父母支付学费、生活费,从亲情的角度,只要家庭经济条件许可,一般父母都会鼎力支持。可在法律层面上,父母是没有这个义务且有权拒绝的。即便子女以父母不抚养其为由起诉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小娟的家庭本就很困难,父母离异后各都自顾不暇。本案中,父母之所以勉为其难,是法官认定了在压岁钱的法律归属上,20岁的小娟属于债权人。

    孩子和父母之间,亲情是维系这种关系的纽带。小娟与其和父母打官司讨要压岁钱,还不如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办理助学贷款,并争取做一些勤工俭学的事情,以不依赖于父母来感动父母,那才算好样的。

    当然,笔者写此文的目的,更在于认为,机械的将压岁钱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是说不通的。情理层面,压岁钱这种民间的礼尚往来是我国特有的传统,光收不出只会丧失亲戚朋友。亲戚朋友之所以给孩子压岁钱,是因为看在孩子家长的面子和关系上给的,而这钱肯定要家长日后以压岁钱的形式送给亲戚朋友的孩子来还的。因此,把压岁钱统统看作是孩子的必然所得并不恰当。法律层面,虽然有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压岁钱的所有权属于受赠的孩子。可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后段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换句话说,父母为了孩子的利益,是有权处理孩子的财产。据笔者观察,在农村,亲戚朋友间这种你从我往的压岁钱,几乎互不亏欠,如果单纯从交易的角度考虑,父母是有理由拒绝亲戚朋友给自己孩子压岁钱的,但收到压岁钱可说是在春节里最能小孩子高兴的事情之一。压岁钱一手进一手出,在父母的观念中,没别的目的,就是想让孩子图个高兴,同时也符合公平的理念,但孩子的压岁钱或许已经归零。这种“挪用”,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的压岁钱法律归属问题,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其实是个伪命题。但每年的春节,总是有那么一些媒体着鼓捣压岁钱法律归属的话题。乐清的那则消息,谈不上正常的“压岁钱”,且都是老黄历了,不惜把它翻出来;来自@济南中院的一条长微博的消息,也是16年的事了,且如果依照法律,严格意义上说,小娟的父母是随时都可以不去理会法官调解的结果。

    炒作压岁钱的法律归属,在笔者看来,纯属是一个商业陷阱,瞄准的是压岁钱这块肥肉。什么“若压岁钱都用在了孩子身上,比如用于给孩子交学费、报培训班或购买保险等,家长是可以动用孩子压岁钱的,但如果花在与孩子无关的事情上,则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来说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云云。意思是说,即便家庭再困难,父母也只能勒紧裤腰带,连孩子的奶粉都不能买。否则,就会象云南的那个女大学生那样,压岁钱一笔一笔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算起,然后把父母推上被告席。由此让父母产生恐惧感。

    笔者就搞不懂,压岁钱用在家庭的开支上,孩子也是家庭的成员,怎么就叫“花在与孩子无关的事情上”?好吧!不说孩子一生下来就吃父母的、喝父母的、用父母的。就说孩子小时候没有行为能力,父母钱又赚得少,因此父母擅作主张,把压岁钱拿来给孩子买了吃的、喝的、用的,到底违了什么法?恐怕连法官也说不清。

    想炒作,请别拿压岁钱的法律归属问题当噱头!如果孩子们听信媒体无底线的所谓谱法,都学着那个女大学生争“合法权益。”, 不仅会撕裂亲情,还会撕裂这个社会。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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