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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林大师”案,谜团多,考验更多 [打印本页]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15-7-20 11:14
标题: “王林大师”案,谜团多,考验更多
新闻引子 针对“大师”王林涉嫌邹勇被绑架杀害一案,媒体日前又进一步披露了王林与包括自称中央某部工作人员李某某等他人签署的多份“承诺书”,还有报道称“王林招供,没想到他们把邹勇弄死了”。
王林案的信息量,无疑是越来越大、越来越丰富。而通过这些信息,人们也能更加清晰地确认一些基本的相关事实,其中的谜团事实上依然很多,甚至更加扑朔迷离。
比如,对于邹勇被绑架杀害一案,王林在其中究竟具体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因为从目前披露,王林的诉求事实上并未直接涉及“绑架”、“杀人”,而只要集中在“免去邹勇人大代表身份”、“把邹勇抓起来、判重刑”等方面。这种背景下,凶手为什么要绑架杀人加毁尸灭迹?而如果王林的供述不属实,杀害邹勇系王林指使(据报道,在邹勇被害后,王林曾与凶手之一的刘峰在“深圳见过面”),那么王林目前被警方拘留的罪名何以仅是“涉嫌非法拘禁罪”?
进一步,比如,曾与王林签署协议的“自称中央某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究竟是何方神圣,其“中央某部”身份是否属实?这一神秘的李某某,是否也已到案接受警方调查?再如,被害人邹勇的真实面目,究竟是什么?王林委托调查的一些针对邹勇的事项,如“邹勇在萍乡市欺行霸市”、“利用金钱、美女拉拢腐蚀某些官员”等,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当地相关部门为何没有早做调查,而非得等待王林私下重金托人调查?
当然,要彻底澄清所有这些谜团,还有待警方花时间进一步深入调查,这或许正像此前萍乡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的,“请给警方一点时间”,但与此同时,针对这样一起社会舆论高度的案件,也是对警方和社会舆论的考验:社会舆论不宜因为王林一贯以来的名声而预先作“有罪审判”,或者给警方以“快速破案”的压力以至于出现不合程序和实体正义的地方,警方自身也要努力提高执法公开程度,更积极主动地及时公布案件调查进展,如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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