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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8岁男子带新女朋友回家 前妻报警称其嫖娼 [打印本页]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15-6-12 15:32
标题: 68岁男子带新女朋友回家 前妻报警称其嫖娼
金秋的女儿给他发短信,不准他带女朋友回家
南国都市报6月11日讯(记者聂元剑文/图)今年68岁的金秋(化名)与前妻离婚一年多后,找了一个对象准备结婚,开始新的生活。不料,前妻却向海口草坡派出所报警:金秋带女人在家里嫖娼。金秋说,不仅如此,前妻还带着女儿干扰他找对象结婚。目前,他已向法院起诉了自己的女儿。
68岁男子找对象准备结婚
前妻报警称其嫖娼
68岁的金秋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为了不影响日后的生活,他要求记者不要透露其真实姓名及工作单位。他现在已退休在家。
据金秋介绍:2013年7月,因性格不合等原因,他与相差21岁的妻子协议离婚。他与前妻的离婚协议规定:由金秋负责女儿的旅游费每年5000元,生活费每月1500元,学费每年5000元,住宿费每年1200元和资料费等视情况而定。
除此之外,金秋在某单位的集资款35万元到期后要转到女儿的名下,夫妻共同拥有的海口市内的一套房子也要转到女儿的名下,其中还特别规定:金秋只有在这套房子内的居住权,直至终老。若金秋再婚则金秋妻子不得入住这所房屋。
金秋没有料到,他居住的房屋过户到女儿的名下后,麻烦事就来了。离婚一年后,金秋找了一个52岁的新对象,他把对象带回家后遭到前妻和女儿的坚决反对。女儿称房子是她的了,不准金秋带女朋友回来住。前妻更是在金秋带女朋友回家时向海口草坡派出所报警,称金秋嫖娼。
记者今天在海口草坡派出所了解到:金秋的妻子是2014年12月6日下午2点多钟报警的,报警的内容为金秋所住的房屋内有卖淫行为。民警赶到金秋的家里后发现子虚乌有。
2015年5月1日下午5点多钟,金秋向草坡派出所报警,称前妻与女儿在家里闹事。民警赶到现场后经劝阻,金秋的前妻与女儿离开。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金秋的女儿,金秋的女儿把电话交给金秋的前妻。金秋的前妻称:是她于2014年12月6日下午报警金秋房内有卖淫活动的。她称“金秋与那女子没有结婚,孤男寡女在同一个屋内,不是卖淫那是什么?”
离婚后的父亲为争取再婚
状告女儿争财产
据金秋介绍:当初协议离婚时,自己承诺把自己居住的房屋过户给女儿(已过户),自己在单位的集资款35万元到期后也归到女儿的名下。现在女儿与前妻站在一起,严重地干扰他今后的再婚生活,这让他感到十分后悔。
金秋向记者出示了女儿发给他的其中2条手机短信,其内容是“要不然别住我家,搬走!不然来一个女的我赶一个。明天我去家里把那女的东西都扔了。”“你找‘鸡’去我家的时候经过我同意了吗?你装修房子有用吗?来一个我骂走一个,你信不信?不收买我你想找谁都没用,记好了呵呵!”
金秋出示材料对记者说:他已就此事向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自己的女儿,要求收回之前赠予女儿的房产权(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金秋的),撤销对女儿35万财产的赠予,要求女儿返还35万元集资款出资证明。要求法院判令金秋只负担女儿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及各种费用的一半。
记者今天下午打通了金秋的女儿的电话要求就此进行采访。金秋女儿随后把电话转交给金秋的前妻。金秋的前妻称:“她现在很忙,女儿也很忙,没时间在电话里说。”
记者要求金秋的前妻或女儿今晚抽时间接受采访,也遭到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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