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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小学生上学与母亲上环何以让广州教育局如此上心 [打印本页]

作者: 帝国良民    时间: 2015-5-29 00:36
标题: (原创)小学生上学与母亲上环何以让广州教育局如此上心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眼下又到了各地幼升小报名的时候,家长们也开始为孩子报名、办手续而忙活。不过,广州市一些市民近日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当地一些小学在接受幼升小报名时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除了计生证明以外,甚至还需要孩子母亲的查环查孕记录。(央广网5月27日)

  广州被曝类似丑闻好象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比如2012年广州番禺区多所小学要求新生入学提供母亲上环证明,当时就遭到社会舆论强烈质疑,但事实上至今广州都在我行我素继续着这一明显违反义务教育法规、侵犯公民权利的野蛮政策,而且几乎每次基层小学都会祭出“按照上级通知来做”,这次亦不例外,理由还是如出一辙:“按上级规定------”、“要孩子向学校提交母亲的计生证,或者是查环查孕证明,这主要是为了核实报名的孩子是不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岁小学生的母亲是否上环、是否符合计生政策关孩子入学资格屁事,国家的义务教育法难道有这么一条吗?倒是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计生委的粤教基函〔2014〕74号文有个通知,它文件是明确规定,教育部门是计生兼职委员单位,就要依法履职,指导、督促义务教育学校在新生入学的时候,要查验他父母的《生育服务证》,并且还要造册通报给我们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部门。但广东相关方面又面对社会质疑而狡辩说,计划生育的情况与义务教育学生的入学、注册是不挂钩的。说的好听,如果不挂钩,那就是说在广州幼升小并不一定要向学校出具孩子母亲的上环证明,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个证明是硬性需要提供的入学资质之一,否则家长也不会向媒体曝光吐槽此事。恰恰相反,广东方面一次次狡辩证明他们并非不清楚这样做违背了义务教育法,也算得上是一项拿计生政策绑架公民权利的野蛮丑陋乱行政。事实上那些基层小学也无可奈何的表示:他们是按照上级要求行事的。也就是说,出台这一变态政策的恰恰是所谓的“上级”。

  所谓计生证明和查环查孕记录,这本身就很荒唐,而广州教育部门持之以恒的强硬坚持小学入学要提供母亲上环查孕等计生证明,这至少看起来太不文明、太粗鲁,作为教育工作者,让小学生提供母亲的上环查孕证明,难道不是更缺德吗?发生在传播文明的教育部门简直是斯文扫地。有当地的家长就对于学校的这种做法表示了极为不解。“母亲的查孕证明跟学生学籍档案有何关系?居委会都不硬性要求上环,学校反倒来查环,真是荒天下之大谬!”。那么我们不禁想知道,广州教育局到底认为小学生上学跟他母亲上环有何关系?难道孩子的母亲没有上环就不能上学或者应当受到学校的另眼看待吗?否则学校到底想干什么呢?只是简单的查计划生育信息吗?

  说实话,广州教育当局的这种野蛮的作法,让人难以置信他们是在从事教书育人的光彩事业,是在为国家民族培育未来。照讲,只要是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权力,教育是不分家庭出身的,孔子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有教无类”,说的就是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没有高下贵贱之分.;而事实上孔子的学生中就是各种阶层的人都有,所以他主张有教无类。难道在经济发达的广州,教育部门认为超生家庭的孩子或者母亲没有上环节育的孩子应该受到歧视吗?如果说没有这个意思,那起码也是在侵犯个人的隐私,蔑视公民的人格尊严。

  数千年前的封建王朝都主张受教育的平等权力,是因为教育维系着国家民族的未来。遗憾的是,在发达的沿海城市广州,小学都沦落为了试图将学生按出身分类、或者成为计生部门的工具,这对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们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有收到了类似通知的一位母亲表示,自己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带着一张学校通知回家,并且好奇的问她“妈妈,什么是‘查环’啊?”这让她感到相当尴尬。有家长就气愤的表示,“你查计划生育,可以通过街道居委会来查,没有必要通过学校发动学生来做这个事情,还打着完善学生档案的名义,我觉得很虚伪。而且这些资料是交给谁的,我们也不能确定。”、“一年级的孩子,他哪知道什么叫‘上环查孕’、‘结扎’,我们希望学校不要通过孩子来做这样的工作。”。不少家长认为学校这样做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因此拒绝提供相关材料。

  不论如何,作为母亲,生一个还是生两个,都不关教育部门的事,不关小学学校的事,更不关小学生的事;学校的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就是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如何培育孩子们健全的人格。我们不知道广州的教育部门是依据国家哪一份“明文规定”作出将小学入学资格与上环捆绑挂钩的荒谬举措,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希望达到何种目的,但起码这种明显无视小学生特性、且严重侵犯家长隐私的行为,与现代社会文明格格不入,凸显丑陋和野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法律就摆在这里,偏偏有人视而不见,可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作者: 孤星望月    时间: 2015-5-2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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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凤凰    时间: 2015-5-2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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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语天涯    时间: 2015-5-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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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的人儿    时间: 2015-5-29 20:28
该管的管不好,不该管的收伸的太长,无聊
作者: 高山流水    时间: 2015-5-29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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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爱中国    时间: 2015-5-2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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