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标题: “给好处费”才办事的村干部哪儿来的臭规矩? [打印本页]

作者: 来碗泪流满面    时间: 2015-1-25 17:29
标题: “给好处费”才办事的村干部哪儿来的臭规矩?
“给好处费”才办事的村干部哪儿来的臭规矩?

(文/李小胜)

     低保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救助方式,然而陕西省凤翔县横水镇南光耀村村干部,把困难群众当成“摇钱树”,要求每户困难群众办低保要给予500元左右的好处费,并在国家给予村民的危房补助款中,收取1500元的“回扣”。(来源于: 1月19日,人民网)

可以肯定地说,不给好处费就不办事的村干部折射出官场的病态,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理应为群众排忧解难谋福利,现今却仗着自己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百般刁难,全然忘却了自己的身份,这样的行为给党和国家抹了黑,更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可小觑。笔者觉得,“给好处费”才办事的村干部哪儿来的臭规矩?

对于干部而言,“给好处费才办事”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在干部看来,手握权力就是索要的砝码,群众来办事就是有求于己,送点礼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干部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可曾认清了自己的身份?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应该心中有群众,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更要用好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群众谋福利,这才是为官知道,为民之本。再者,村干部是党和国家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纽带,承担着维系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重担,干部清廉为民,才能更好的将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切实落实到位,造福于民。如果干部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政府制定的发展政策和方向可能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干部自身也会越走越远,与群众背道而驰,甚至会走上贪腐、堕落乃至锒铛入狱的道路。

对于群众而言,干部本来就应该按照相关的规章程序办事,只要自己办的事情合法合理,就应该理直气壮的去办理,不必要送礼走后门,这样既能减少办事成本,又能遏制干部要礼、收礼的风气,退一万步讲,即使是干部因未送礼而刁难,还有相关的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可以举报和投诉,完全没有必要将官员“供奉”起来,已达到办事顺利的目的。

对于“给好处费才办事”,笔者觉得,干部应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去掉错误的“观念”,强化公仆信念,认清摆正自己的位置,纪检监察部门也应该更有作为,加强“四风”监督真正净化官场环境,提高领导干部觉悟。同时,群众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权利,用好自己的权利,纠正“给好处费就办事”这种错位的观念。只有这样多方齐力,“给好处费就办事”才能得到彻底根除,党群、干群关系才能更加和谐。(文/李小胜)

作者: 孤星望月    时间: 2015-1-25 2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星语天涯    时间: 2015-1-25 20: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大的人儿    时间: 2015-1-25 20: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15-1-25 20:43
这不仅是抽规矩,而且还是腐败得一塌糊涂
作者: 无乐不作    时间: 2015-1-25 20:46
这不正是腐败带来的嘛,哎,现实主义




欢迎光临 微言网 (http://cwya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