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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窝案毫不知情到恍然大悟,监察部门哄谁? [打印本页]

作者: 帝国良民    时间: 2014-11-20 15:55
标题: 对窝案毫不知情到恍然大悟,监察部门哄谁?
新华社报道,年初一场突击行动,办案人员在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当场查获贿金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走私分子当街装车,旁若无人,在沙头角中英街已成“公开的秘密”;部分关员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守门人”沦落为“放水人”,深圳海关监察部门却表示“毫不知情”。(新华网11月19日)

  作为深圳海关负责日常监管的职能部门,在所属单位内部发生如此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的情况下,监察部门所谓“毫不知情”,不但不可以减轻或掩盖自身失察,甚至其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否则还要设立监察部门做什么?至于事后深圳海关旅检四科被一窝端后才“恍然大悟”,则更是笑话,身为监察干部,拿着不菲的工资,享受着优厚的待遇,面对严重的腐败窝案要么声称“毫不知情”,要么遮不住了就“恍然大悟”,这显然让人匪夷所思,难以置信,路人都看得明白的事,只要稍微勤政一点去基层看看,恐怕也不至于整个海关旅检四科被一窝端后才“恍然大悟”,难怪看过此新闻的人都会产生联想,当地海关监察纪检部门一定有牵连,至少是失职渎职了。

  事实上这个腐败窝案即使在东窗事发之前,沙头角走私之猖獗,使得当地社区居民“看不过去”,不断反映,而很多民众早就对此进行举报,但很长时间以来,来自民间的举报竟然都石沉大海,而群众反映举报电话几乎成了“通风报信工具”。纪检监管部门有没有接到举报,又是如何处置的呢?这样看来,根据这些线索,很容易猜想那些所谓的监管部门,或许早已经成了腐败分子们的内线,成了腐败者与走私分子的卧底,否则也不会出现举报电话几乎成了“通风报信工具”的结果。那么现在监察部门才口口声声“毫不知情”、“恍然大悟”,显然是在做贼心虚,试图以此逃避党纪国法的问责。

  有报导指出,海关旅检四科集体沦陷,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着“周密”设计、“科学”管理乃至“严明”纪律的。从报道中可知,他们不仅明码标价,收取统一的“好处费”,还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负责,并将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分组管理,一一对应,以避免利益冲突。而“走私清单”乃至“定期结账”制度的建立,也规范了双方的“权责”,有板有眼。但事实上再“周密”的犯罪,面对同样严谨的海关制度,也会有显而易见的漏洞,就象报导所说的走私分子当街装车,旁若无人,在沙头角中英街已成“公开的秘密”;部分关员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守门人”沦落为“放水人”。那么这种集体犯罪的所谓“周密”、“科学”,并非其上级监察部门不能发现,否则也不会出现多次的群众举报,问题是群众即使举报了,也是石沉大海,甚至有人借举报向腐败分子们通风报信,而这种行为,其实比走在腐败前线的海关官员的罪行更为恶劣和严重,甚至是一种直接对腐败罪行的支撑和鼓励。

  海关的腐败窝案固然触目惊心、固然严重,但毫无疑问案件所暴露出来的职能部门权力失控往往并非缺乏制度的制约,恰恰相反,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即使有着再完善的管理制度,只要权力不受约束,只要掌握了权力的官员狼狈为奸,制度就将变异为摆设,甚至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监管部门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沦落到与腐败分子沆瀣一气,绝非偶然,人们质问,到底谁又来监管那些监察人员?这似乎成了一个可笑的疑惑,当制度成了摆设甚至沦为官员们的玩物,当监察部门都暗地里堕落到沆瀣一气,那发生腐败窝案也就理所当然了。而另据报道,受贿35万元的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吴文奎,即收受了旅检四科负责人郑某某的21万元贿赂。这样冰冷的事实一再提醒人们,海关窝案暴露出来的失序有多严重,则监管可能存在的失序就有多严重。

  从已经曝光出来的这起腐败窝案可以看到海关人员腐败行为的泛滥与嚣张,所以不论深圳海关监察纪检部门如何狡辩,自身的失职责任是显而易见的,窝案涉及的直接腐败犯罪分子固然要追查,但涉及到背后的利益链,同样要穷追猛打一查到底,众所周知海关部门向来是一个容易发生权力寻租的职业场所,也是腐败案件的高发区,但前腐后继的腐败形势,却并没有因官员的落马或丑闻的曝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相反却呈现出类似集体窝案这种极端的现象,其内外勾结的腐败链条甚至已经延伸到监察纪检部门,而作为系统内部的监管机构,不大可能听不到一点风声,所谓“毫不知情”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反而此地无银、欲盖弥彰。

  必须要追究管理者、监督者的责任,所谓“毫不知情”,甚至于事后“恍然大悟”,绝不能成为失职渎职者逃避问责的借口,否则滋生下一个窝案只是时间问题。
作者: 一朵奇葩    时间: 2014-11-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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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朵奇葩    时间: 2014-11-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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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夫子    时间: 2014-11-2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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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夫子    时间: 2014-11-2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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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诗僧老叶    时间: 2014-11-20 17:54
"毫不知情"就是一说词,相信也没人相信吧!
作者: 诗僧老叶    时间: 2014-11-20 17:54
"毫不知情"就是一说词,相信也没人相信吧!
作者: 今夜无眠    时间: 2014-11-2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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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今夜无眠    时间: 2014-11-2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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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湘东书生    时间: 2014-11-20 17:58
为什么老百姓知道,就是你们监督就是不知道呢?那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作者: 湘东书生    时间: 2014-11-20 17:58
为什么老百姓知道,就是你们监督就是不知道呢?那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作者: 独上西楼    时间: 2014-11-2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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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独上西楼    时间: 2014-11-2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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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儒门走狗    时间: 2014-11-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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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儒门走狗    时间: 2014-11-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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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安居不易    时间: 2014-11-20 18:04
走私分子那么明目张胆的触犯法律,相关部门居然"毫不知情",职责何在?
作者: 长安居不易    时间: 2014-11-20 18:04
走私分子那么明目张胆的触犯法律,相关部门居然"毫不知情",职责何在?
作者: danwing    时间: 2014-11-2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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