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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杀死情妇的厅级干部咋“挺”过来的? [打印本页]

作者: 湖畔小子    时间: 2014-11-16 08:48
标题: 杀死情妇的厅级干部咋“挺”过来的?



昨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汕头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赖益成,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因涉嫌严重违纪,对其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机关。据悉两人均已退休,而且案情中除却钱之外,还涉及情—赖益成涉嫌伤害情人,李若虹则被通报有“与人通奸”的情节。(2014,11,15“搜狐新闻”《广东金融办副主任李若虹被查涉收贿赂及通奸》)


两个厅级干部,一个通奸一个杀死情妇。两个均已退休,但退休前的“奸情”却终于一朝爆发,似有点“难兄难弟”成双搭对之意味。只不过只要粗粗一看,“难兄难弟”好像有点不一样。依李若虹的落马,似乎应该是“贪”带起了“色”,而赖益成则应该是“色”带起了“贪”。因为随着他的杀死情妇成为“导火索”,如果依“95%的贪官有情人”之“定律”,其人虽然已退休多年,但如“陈年旧账”一旦被翻,似乎不贪是不可能的。


在两个厅官中,我对赖益成更感兴趣,原因是他的“官路”不一样,看看他简历中的一部分,就可以说明——“1992年5月,任汕头市纪委副书记;1993年5月当选为省纪委委员;1994年5月,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8年5月当选为省纪委委员;1998年8月至2003年5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由此可见,此人在纪检监察和政法系统,任职达整整12年。按理,以这样的任职经历,此人不应该走上“花路”,但后来却偏偏难过“美人关”。


赖益成的“抱得美人归”有一个巧合,也是我感兴趣的。那就是,赖益成于2003年任汕头市政协主席,而是年正是他走上“花路”之年。因为报道中有这样的描述,“有消息指称,赖益成与季某大约在2003年相识于夜总会,不久后发展为情人关系”。难不成刚刚离开纪检监察和政法系统,赖益成全忘了当初职责所在时的一切?与季某在夜总会相识之时,就因为对方比自己小30多岁且美貌如花,不顾对方的身份就“雄起”了?就忍不住“挺”起来了?如果以这样的表现,是不是该怀疑此人早已不行,早就犯有其它不该犯的事?如果是这样,他的一路走来,是谁“挺”起来的?


接下来让我感兴趣的,是报道中所说的“季某于2009年为赖益成生了个男孩,去年又生了个女孩”。十年情妇,竟无人知晓?如果有人知晓,怎么“挺”过来的?先后生下两个孩子,也无人知晓?如果有人知道,怎么“挺”过来的?两个“私生子(女)”落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管理部门和计生部门不得而知?如果知道,怎么“挺”过来的?又要养情妇,又要养“私生子”,所需花销怎么“挺”过来的?


据坊间传说,赖益成的与季某关系越来越紧张,乃是为了钱。按常理而言,这很正常。一个女流之辈要养两个孩子,自己也要生活,没钱咋办?但那么多年都“挺”过来了,现在咋不行了?不说明在职时有这个“能力”?即使在退休之后,还有“老本”可支撑?如果是作这么想,前面的钱哪里来的?仅仅是他的本人工资在撑着?如果不是,“出处”何来?而最后到了动“杀心”,不说明在退休7年之后“挺”不住了?于是“图穷匕见”了?最后来了个“晚节不保”,必得锒铛入狱了?


文章写到这里时,我想用家乡一句有点粗俗的话,来告诫所有的当官之人。家乡的这句俗话叫做“男子汉,大丈夫;**硬,自吃苦”,话虽粗俗,但话糙理不糙。这话不明明白白讲穿了一个道理,说的是让男人别轻易去碰别的女人?更何况那些当官的,本来就有党纪管着?如果有人当着官非要那样,不得“吃不了兜着走”?赖益成以及赖益成之辈的下场,不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理,那不叫“要当官别碰(别的)女人,要(碰别的)女人就别当官”?

唉,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够直接、够难听、够清楚了吧?会不会还有人听不懂、或根本听不进?不知道还有多少个赖益成、李若红在他们后面跟着?不知道这样的事,何时是个头?!

作者: 孤星望月    时间: 2014-11-1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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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语天涯    时间: 2014-11-1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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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的人儿    时间: 2014-11-16 19:56
这妞长得不错啊,我喜欢
作者: 无乐不作    时间: 2014-11-16 19:59
色字头上一把刀啊,男人该人的时候还是得忍的不是么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14-11-16 20:02
关系圈太强大,没办法,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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