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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依法治国从哪开始对民生就具现实意义 [打印本页]

作者: 褦襶子    时间: 2014-11-1 08:22
标题: 依法治国从哪开始对民生就具现实意义
  四中全会结束了,给了国人一个高屋建瓴的宏伟蓝图。关于如何实现这个蓝图,网舆众说纷纭。可是绝大多数的国人期望这宏伟蓝图能从自己的生活里开始。中国这么大,又极具特色。船大调头难,可人生短暂,芸芸众生望梅止不了多久的渴。能给国人以信心的,只有“柴米油盐”的满足感。仓廪实而知荣辱,荣辱尚不顾,还拿什么去实现宏伟蓝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市场经济仍极具特色,尚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而影响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国有企业的特权。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宏伟蓝图”拿什么去实现呢!
  目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不但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也直接关系着民生。就拿电信来 讲吧,发展不可谓不迅速,与国际接轨不可谓不大胆。唯独事关消费者利益方面接轨始终接得举步维艰。世界上相当多的国家,通讯收费计时,都已经开始以秒为单位了。可是在我们的特权阶层却罔顾消费者强烈呼声,坚持以分钟为单位。有消息称,每年因此多从消费者身上获取的不合理利润就数以亿计。民间的小商小贩还讲究个四舍五入呢,可是电信垄断企业,却只有入没有舍。而且连民众呼吁的“货真价实”的以秒计费都拒不接受。
  “宽带”目前已经是民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是几大电信垄断企业仍然赤裸裸地用“最终解释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大陆的“宽带”是世界上性价比相当低的一种服务。宽带速率每兆应该是128K,可是几乎所有宽带运营商都公然用“最终解释权”在商业服务中“偷斤减两”,四兆宽带,理论数值应该512K,可是几大国有电信运营商前些年都“最终解释”为360K就算合格。最初由于电信体制改革,新增的几家运营商与老运营商之间尚未达成“共识”,竞争中四兆宽带400K的速率就已经值得炫耀了。
  推销宽带的工作人员,常常自豪地向消费者推销他们的能够达到400K的四兆宽带。后来由于电信、联通、移动三大国有宽带垄断运营商之间,以及三大运营商与不知背景的方正、长城“分销商”之间短时间内发生竞争,一度宽带速率曾达到理论速率。可是随着运营商之间逐渐达成默契,宽带速率又恢复到原来的“最终解释”标准。可见,宽带速率达不到理论标准,并非是技术问题。
  在写此文前,笔者的宽带速率照刚安装时骤减。最初安装时受理工作人员讲6兆宽带速率能够达到600K。果然刚安装后,速率能够达到600K以上,高时还能达到670左右。可是没用几个月,速率就降下来了,日前已经降到520K左右。于是笔者向电信报故障,可是电信(据说还是省公司)接待人员解释,他们的6兆宽带550~560就算符合标准了(理由是传输出现衰减)。当时笔者很冲动回复说,就是按照这个标准也不够呀!于是服务人员上门了。客观地讲,服务人员上门还是比较及时的。我们现在放弃此番笔者宽带速率下降的原因不讲,就说说代表省级公司的电信运营商专业接报修人员把6兆宽带解释成550K~560K就符合标准(理论值是768K)。这是谁定的标准?凭什么定的标准?宽带服务在定价时,是按照理论值定的价位,还是按照“最终解释”标准定的价位?商品与服务的价格确定,都是按照确定数据定价的。否则还要计量单位干什么!
  最具特色的还是国有垄断企业的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最终解释”权,电信宽带速率测试,必须以使用电信开发的测试软件为准。懂电脑软件与网络运营的人都明白这意为着什么。
  一般讲理论与现实的客观差距,是指因为技术原因达不到要求。并不包括非技术因素。如国有垄断运营商的逻辑,是不是可以说,农民卖粮,因为运输过程中水分蒸发,导致粮食分量下降,每斤粮食可以给八、九两呀!如果不行,那为什么国有垄断电信企业就可以。这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任由这种现象存在,怎么理解依法治国的崇高理念呢!
  客观地说,宽带速率的确存在着传输衰减问题,可是就象农民卖粮一样,运营商能够把传输衰减的成本在价格之外加在消费者身上吗?宽带速率也的确存在技术上无法解决的波动现象,可是波动就应该有波峰与波谷,可是“电信的宽带”即使用他们自己开发的测速软件,而且把测速软件本身占用速率也计算在内仍达不到理论标准。至于稳定速率,即便按照四兆宽带400K,6兆宽带600K的运营商炫耀标准,也达不到五兆的宽带理论速率,倘若按照电信运营商的解释标准6兆550K~560K的速率,其波动值(姑且这么说吧,只有波谷没有波峰哪来的波动)能够波动出1.5个单位以上?
  电力、石油等垄断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类似现象。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有国有垄断企业在上面打样,混乱的商业秩序带给民众的可就不简简单单地只是“柴米油盐”缺失了。依法治国,首先应该从国有企业着手。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国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看到依法治国的效果。并能带动整个市场向良性化发展。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4-11-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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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风飘    时间: 2014-1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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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说走不留    时间: 2014-11-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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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如海百川    时间: 2014-11-1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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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儿香    时间: 2014-11-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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