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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事微言(56)——期盼交警便民服务更完善 [打印本页]

作者: 虎啸山林    时间: 2011-6-6 15:01
标题: 小事微言(56)——期盼交警便民服务更完善
                   小事微言56

                                             ——期盼交警便民服务更完善

        62,因驾车不慎违规,本人又忙于冗务,便安排员工去交警大队代为打单,办理受罚手续。员工一去半天,最后来电说交警不同意代理,非要当事人去办不可。既是有规,只得下午亲自前往。由于一路堵车,赶到交警大队已是410分。交警业务大厅设有45个营业窗口,只有一个窗口在工作,处理各类违章事务,其他几个则是虚设空位,一色的休闲状态。这样,大约50多人的队伍集中在一个窗口外排成了一长纵队,半个小时办不过几个人。千不该违章,大家一同在此又“罚”又“站”。我排在队尾,想到5点与领导有约,心中更急。只好对前台接待的交警求情关照,留下员工为我办理,该交警问明我是当事人后说:现在有规定,肯定不能代理,因为牵涉到扣分。我说:授权委托行不?答曰“也不行”!一看时间快到5点,前面还有40余人,此番肯定无法办成,只有改日碰运气了。

    说到公安司法部门的工作态度,人们往往容易想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这是部门本身自律要求,也是全社会的期待和信任。近年来公安开展的“大走访”活动,以实际行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执法效率,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很值得肯定和坚持。作为交通警察,为维护交通安全执法,同样有热情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庞大复杂的工作体系里,能否强化人性化理念,完善服务机制,优化便民措施?一些交通违章的当事人,无论的主观故意还是过失意外,一构成犯规,便主动象“双规”一样接受处罚,是否亦应提供方便的接待服务?本人曾经违章,依法依规对号入座,自当认错服罚,但一定要“赎罪”般白跑几趟还是自己的“错”吗?本人心中困惑,谨一吐为快,求教诸公:

    一是一般性违规,远非入罪条件,为何一定要本人“到案”?民事诉讼行为中可以委托代理,甚至还可以缺席审判,交通违规办理打单手续既非交通肇事投案自首又非看病体检和计生手术,非本人“亲自”不可吗?授权委托也是非法吗?

    二是当事人不期盼职能部门“下乡便民”“上门服务”,我们虽有过错,但知错服罚,知错在改,能否提供提高“改错”效率的条件,如多开几个工作窗口,简化办事程序,不至于“一站式服务”变成一“站”就是大半天?

    三是不知当讲不当讲:一些领导“亲驾”时是否有违章;违章后是否也要打单,是否在百忙中也要亲自排队打单并且还要“验明正身”?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4
强化人性化理念,完善服务机制,优化便民措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5
在大运期间,希望交警便民服务热情点,工作效率高一点!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6
作为交通警察,为维护交通安全执法,同样有热情为社会服务的责任,不是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6
写了委托书,给了员工驾驶证,也不可以吗?未免有点太强制性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6
回复 Guest from 183.17.35.x 的帖子

南山老牛您好!
       肯定不是逮着现行,否则,就不用打单了。开车违章,肯定不对,但有些时候在不自觉地违章了......你没有违章吗?答案:肯定有。作者议论的是人性化行政,有何不可!我支持。
                                                                                                                                               飞龙在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7
,对于这样的服务态度很恼火!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7
犯错就应该接受处罚,但你们有办事窗口不开,让我们市民等好几个小时,是不是也不怎么合情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7
做什么事都有特例吗?要学会谅解别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7
市民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意外,一构成犯规,便主动象“双规”一样接受处罚,交警便民是否亦应提供方便的接待服务?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7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希望你们是这样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8
穿着交警服工作,就可以让市民浪费时间等那么久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8
等待的人那么多,只开一个窗口就是交警的服务出现了问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9
为什么4、5个窗口就只开一个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9
都应该检讨自己的错误,不管是谁对谁错?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29
不至于“一站式服务”变成一“站”就是大半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30
为何一定要本人“到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31
请问老虎先生是被交警逮了现行吗?要不交警怎么会知道不是本人去打单的?或者涉及要扣分,代你打单的人没有驾照或者不愿替你被扣分?既然亲自到了窗口,面见了交警,不能代理打单的理由,怎么还没有问清楚?文章写得好,但让人疑惑也很多,要是能释疑解惑就更好了。如果老虎先生真是说的自己的事,愿老虎先生今后别再违章,做个守法公民,言传远胜身教,为广大公民树立好榜样!南山老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5:31
请问你是被交警逮了现行吗?要不交警怎么会知道不是本人去打单的?或者涉及要扣分,代你打单的人没有驾照或者不愿替你被扣分?既然亲自到了窗口,面件了交警,不能代理打单的理由,怎么还没有问清楚?文章写得好,但让人疑问也很多,要是能释疑解惑就更好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6:40
该文章写得好,写出了很多市民遇到这样事时候的心声!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6:45
服务热情一点,工作效率高一点,警民配合愉快,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21:50
去打个单,要等那么久,一点也不爽,悲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21:51
,违规了,理应承受惩罚,还没有下班,就只开一个窗口,就太过分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27
做个良好市民,就不必要为这样的事烦恼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28
做事要有效率,别浪费别人太多的时间,时间是宝贵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29
他们只管罚钱,才不管你排多久! 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48
这样的工作效率,让我们很苦恼!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49
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驾驶证,当事人的委托书,还有办事人的身份证,为什么就不给予他们打单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52
希望你们对工作认真负责点!大运将至,被让外国人看我们中国的笑话!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53
外地籍的车在深圳违了章,也要到深圳来打单,如北京的车辆、、、、哪有这样的事了,交警部门在扯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55
回复 Guest from 183.17.35.x 的帖子

回各位网友:交通法规面前无尊卑,每个公民必须自觉遵守。本人当天驾车因考虑事情思想欠集中撞了红灯,应当认错受罚。我站员工无驾驶证,按规持我的驾驶证虽不能打单,但是该能否改良性完善、在遵规的前提下多一些方便?特此申明并感谢南山老牛。



                                                             虎啸山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8:57
讨厌这样的等待,让我们很无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19
我们是违规了,但你们浪费我们那么多时间就应该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24
大运马上开始了,交警们快行动起来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25
要实时为人民着想!!要实时以诚实的态度处理好人民群众的问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26
规章制度,只要公平公正就行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29
办事效率高一点,有那么一点点人情味。应该知道大运中的文明执法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30
公职人员如何才能做好公职?。。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33
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09:40
受害者永远是百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0:09
机关部门应该是更方便民众才是,缘何处处为难,处处不够圆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1:38
回复 Guest from 183.17.35.x 的帖子

致南山老牛先生:

文中所提之事让我也深有感触,违章触规实非谁之所愿,因此通过这个平台我也想劝慰社会大众遵章守纪,尊重生命,我想这也是笔者所愿;与此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执法之时当知“法以惠民”!法律存在的根本是维护公义,其次便是造福于民,既然设有这个部门,这个窗口为什么不可以在允许的情况下多开通窗口呢,我们常说提高办事效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许多事在本人不方便的情况都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的,交通处罚并非民事案件需本人当堂受理,允许委托代理应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1:46
期待交警便民服务更完善!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1:48
不就是犯规了吗?身份证、驾驶证、委托书,这还不能说明是本人吗?还要“验明正身”?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1:49
先生文章一向精彩.犀利,针砭时弊入情入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2:00
验明正身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2:02
严格执法,灵活行政!完善服务!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2:19
我们车主是违法了,但你们就应该浪费我们一天的时间来办理打单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2:28
人民公仆为人民,口号喊得响,但要真正落实还得广大百姓推动啊,使压力变为公仆们勤政为民的动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5:20
期待你们的工作效率可以在高一点!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6:59
我们是违规了,但你们浪费我们那么多时间就应该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7:15
大运马上开始了,交警们快行动起来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7:22
要实时为人民着想!!要实时以诚实的态度处理好人民群众的问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22:20
规章制度,只要公平公正就行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8 10:36
办事效率高一点,有那么一点点人情味。应该知道大运中的文明执法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8 11:00
公职人员如何才能做好公职?。。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8 16:29
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8 17:42
受害者永远是百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9 10:39
机关部门应该是更方便民众才是,缘何处处为难,处处不够圆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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