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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事微言(85)——腐败于斯 岂奈他何 [打印本页]

作者: 虎啸山林    时间: 2011-7-27 23:20
标题: 小事微言(85)——腐败于斯 岂奈他何
                   小事微言85

                                           ——腐败于斯 岂奈他何

    微言网618日开始,先后发表了《公平正义的阳光在哪里?》、《司法界一个笑不出来的笑话——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华楠院长公开的信》和《小事微言(64)——村委会算什么“帮”》等文章,集中反映了公民郑文平因陷一购销合同圈套,诉求法律维权,状告深圳市永时达钟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永坚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一案的真相,同时披露了与本案相关的工商、公安、法院和村委一些人员渎职、缺位、越权等助恶作为,直接成为何永坚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帮凶,使之非法诈骗的阴谋一步步得逞,造成许多合同供应商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的巨大灾难。市法院李华楠院长了解案情后亲自督办;宝安区法院审监庭莫庭长迅速查询梳理,仅7天时间全面掌握了基本情况,并认定此案已远非一般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必须刑事立案从严侦查,遂将案卷移送宝安区公安局。

       712下午3时,当事人郑文平接到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苏警官的电话通知,要郑就宝安区法院移办的(2009)深宝法民二初字1510号案带齐相关资料到宝安公安分局接受调查性约见。713上午10时,郑应约按时赶到经侦大队204房时,见到两人进入房间,未着警服,未作介绍,只听见一名女文职叫了一声“苏哥”,可能其中有苏警官其人。一次久盼难得的约谈,想不到竟是走了一次并无意义的过场。没有主题,没有目的,也没有记录,不知谁在主持,不知谁在负责,不知为什么?谈话中看不到针对案件严肃认真的查询,更看不到对当事人的同情和尊重,无异于可有可无的扯淡和对当事人的轻慢及捉弄!据郑文平自述,约见时带齐了证据资料的复印件,两便衣公安不收,声称要原件,郑担心原件丢失,不同意交付,约定第二天带原件验证并复印。第二天再去时见不到原警官,只好找另一警官经手接收。如今,又是十几天过去了,郑文平不仅未得到任何答复,就连交付的资料后的回执都在等待中。

    看了郑文平关于约谈的讲述,我们遗憾地看到本案依法办理的艰难,还至少看到了个别公安警官对待工作的慢作为。一旦慢作为炼成了“惰性”和“惯”性,那将是一切不幸的更大不幸,也是一切不法行为最大放纵。从本案看来,仅是郑文平举报的何永坚伪造资料,虚报注册资金,骗取并买卖国家证照,大行诈骗的犯罪事实,十几年来一直成为有关部门的特别保护,以至此案即将逃过追诉期。腐败强势如斯,岂奈他何!

    我们庆幸的是,现在郑文平通过其它渠道证明了何永坚当年提供给工商部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是虚假的。无论怎样,我们仍然相信公安并真诚期待,因为公安名必称人民,言必称正义,行必称依法,“公”必为百姓,“安”必为天下。





附:郑文平关于约见的自述:

      2011712下午3时许,我接到自称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苏警官84467029的电话预约我明天10点钟准时在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204房,就关于宝安区人民法院上周末移交到宝安公安分局法制科关于我在法院(2009)深宝法民二初字1510号被告涉嫌各种经济犯罪之事项和当事人进行了解谈话。

      713上午10点,我准时找到宝安分局经侦大队204办公室,见未着装警服的两个人,进了办公室在没有任何介绍的情况下就听到一女孩自叫苏哥的情况下,我就准确的找到了对方,问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郑文平,就找了个椅子坐下来,一个问你有啥事,什么情况。我说你叫我来啥子事你都不知道,那人说就法院转来两页纸什么都没有,我马上说你们公安有档案也可到法院调,正好我今天也带了资料,说看就拿出来那人急忙说;不急不看,你先说说经过…………30分钟左右那位好像终于明白了,说;第一你不是法人,第二工商登记上没有你的名字还有他欠供应商的钱,供应商就没来告关你什么事,供应商找你了吗?我说这个厂是我通过见证合同买的。法人是对方这样说;如果我把法人转给你客户那里来,订单那里来,客户认识你么,那人说这也有道理,那工商信息没有你的名字,你也没有存档。我说见证合同律师事务所有档案,至于供应商,他是诈骗由我经手的供应商,我有权利和有义务帮他们追回,至今我那些供应商被何永坚搞假倒闭,假破产,假查封,假清算,都还蒙在鼓里。最后那警官给我打了一个比方,说比如这个房产证明在我名下,我把他卖给了一个人,收了钱,但还没有过户,另外有好多人都买,我一样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法定意义上应说合法,我很激动的说:你就叫“一女嫁二夫,你公安局也东墙补西墙,还不叫诈骗,你们连公安机关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未搞清楚,一切以事实为基础,啥叫事实,说什么法律意义,法律意义就不讲实事求是吗?”我无法和你姓苏的沟通,请赐个全名,那个说什么,我不姓苏,我姓刘,不是办这个案子的,姓苏的才是办这个案子的,那真正姓苏的坐在对面,前后没说五句话,我说:这不是扯蛋吗?……今天我带齐了证据复印件交你们先调查、核实,才说什么法律上的意义吧!姓苏的说我们要原件,我说我不会把原件给你们的,那你明天下午2:30——3:00准时带原件,我们自己复印……

    到今天为止,半个月过去了,公安还未做笔录,收材料也没有给回执,难道要等到追诉期过了,再来答复我?






                                               郑文平13430993469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7 23:58
让网络的力量化作钢刀匕首刺刀一样,成为一切贪官污吏的掘墓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09:47
何日能让老百姓免于恐惧,不遭无妄之灾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0:15
当代社会哪里有权哪里就有腐败,其中主要有三大腐败必须引起执政党的高度重视:一,是司法腐败;二,是权力腐败;三,是社会腐败;这三大腐败直接影响着我国政治、经济和改革开放成功与失败问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0:48
法制意识淡薄、职业道德低下、对报案人员态度傲慢,是谁赋予了他们这些权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0:50
公安人更应该明白:法是至高无上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1:31
依法办案才是硬道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1:31
老百姓不需要偏袒,但老百姓也不畏强权。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1:34
腐败只是现象,根源不在腐败,而在监督的缺失,我们的所谓的自查自监式的监督只是自欺欺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2:01
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怎么到了它们手里变成糊涂案。也许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猖狂,腐败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2:02
只要坚持不懈,总有看见光明的一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2:04
为公道而顶帖子!为正义而顶帖子!让我们共同支持,用网络顶出一片法治的蓝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2:09
违法办案铁证如山,
明镜高挂何时公断。
公平正义何时实现,
仰天长啸哪有青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2:12
不知无耻二字如何书写!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4:24
盗亦有道!伱们的道是什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4:29
能拖多久?能赖多久?赖昌星也回来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4:30
温总理说:
               如果在查案过程中,背后隐藏着腐败问题,我们也将依法处理,毫不手软。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01
坚持再坚持
                     坚持再坚持,不怕他手中有强权。
                     今日之中国,是人民的中国,不是弄权者的中国,更不是少数人的中国。
                     苍天在上,人民在上,良心在上,法纪在上,还有党中央。
                     最后胜利,一定属于坚守正义的人们!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03
司法腐败是导致社会道德堕落,社会风气恶化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之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04
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05
还群众一个真相,坚持追究腐败现象!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09
不要草草了事,应付民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10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19
腐败!腐败!腐败!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20
相信党,相信人民政府,违法犯罪的一定会得到惩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22
司法混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43
严査!以正国风,以示后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46
给人民一个交代!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47
于斯为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48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5:50
~~任重道远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18:31
糊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2:27
这帮垃圾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2:32
公安名必称人民,
言必称正义,
行必称依法,
“公”必为百姓,
“安”必为天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2:34
一个传奇!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2:48
国情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2:57
蛇鼠一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3:07
关心大运!同时要打击司法腐败!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3:44
任何人都心知肚明-----出来混的,迟早要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8 23:53
水肯定很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1:51
铲除腐败,期盼阳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2:18
腐败是暂时的,真理是永恒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2:38
我深爱我们的祖国,故而对给我们祖国抹黑的行为深恶痛绝。对网上太多的冤屈案件,今借助代理此案看看究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3:00
还有这样的事,真的假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3:22
百姓━上访难,立案难,维权更难
再难也难不倒我们为求公平公正勇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决心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3:49
为公道而顶帖子!为正义而顶帖子!让我们共同支持,用网络顶出一片法治的蓝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4:07
正义终能战胜邪恶,只要坚持不懈,总有看见光明的一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4:23
要依法 法办责任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4:47
拭目以待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5:14
有些人素质如此低下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端正自己的位子,把我国赋予的执法权力看成自家的特产。长期以来藐视法律,对老百姓的事情轻视傲慢,甚至还诱骗等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5:38
严查!严究!严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6:00
此案即将逃过追诉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6:28
        我们仍然相信公安并真诚期待,因为公安名必称人民,言必称正义,行必称依法,“公”必为百姓,“安”必为天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6:48
公安人更应该明白:法是至高无上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7:04
明显不作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7:29
权力被腐败分子滥用、法律被腐败分子践踏、公道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些对国家和社会都是致命的祸患!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7:56
当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尤以公检法系统的一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公职人员最令世人愤恨!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08:17
腐败强势如斯,岂奈他何!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18:20
严查,查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9 18:21
沉痛的标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0 16:49
天下乌鸦一般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0 21:52
严查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0 22:04
我们的政府还要不要公信力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0 22:32
完全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0 23:24
没救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0 23:54
责任就是责任!渎职就是渎职!犯罪就是犯罪!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1 12:06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1 16:24
犯罪就是犯罪!谁敢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31 16:31
希望你的报道引起高层重视,彻底净化中国的执法环境,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利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11:08
包公何在?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11:41
不要大惊小怪,这种事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11:53
要继续施加压力,要他们向法律公正低头,向法律所代表的13亿人民低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12:05
腐败再腐,
迟早被捕。
民声再微,
敢问是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14:49
到今天为止。这么明显地涉嫌虚假资金注册罪,人民公安为何不立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14:54
饿死不讨米,冤死莫告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22:17
当整个社会为此呐喊四起的时候不知道意味着什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22:23
彻查真相!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22:44
如果只是暧昧其辞、遮盖敷衍,在公众具有强大的纠错能力和监督能力的情况下,难免会遭到围攻而自食其果!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1 22:52
消极腐败是人民的致命伤!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2 09:42
威信扫地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2 21:59
公安还有什么权威可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2 22:19
大贼劫国,小贼劫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2 22:28
等着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2 23:38
...那顾天下耻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3 09:41
这就是所谓的监管体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3 10:54
后台有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3 11:21
可叹身边人不知汉初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3 11:24
死不悔改!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3 11:28
对警察来说,抓小姐更有意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3 11:41
不撞南墙不回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3 12:20
真是怪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4 17:20
一定要问责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4 17:30
乖乖 你真牛逼!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5 09:01
善恶到头皆有报,举头三尺有神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5 09:02
对这样无耻行径的沉默,就是包庇和纵容。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5 09:10
这就是一切向钱看、有钱能使鬼推磨结出的又一恶果!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5 10:40
党啊,我们怎么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5 11:56
恶有恶报,谁都一样!!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5 12:03

现在的中国社会腐败横行,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腐败分子还是那么多、那么猖獗、那么胆大妄为。这么下去,怎么得了?老百姓人人痛恨腐败,但人人纵容腐败--只要遇到事情,总想捞取额外好处,给腐败分子提供腐败机会。司法的腐败是最危险的腐败,那些律师们--法律工作者,本应维护司法公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义,但就是他们做了腐败的中介和推手:只要接到案子,总要向当事人提出打点、疏通环节的要求,哪个当事人可以拒绝这种捞取好处的机会?哪怕无法捞取额外好处,只要不失去更多利益,也得答应其要求。或许,中间人利用了百姓或当事人的弱点,将以打点司法人员名义获取的财务私吞(或叫据为己有),或许可以认定为诈骗,不管哪种情形,都是知法犯法!都是给腐败推波助澜!而那些执法犯法的司法人员更是败坏了社会风气。怎样才能减少腐败?健全法制?法律已经很多了,尽管不完善;执法不严?很多腐败分子还是得到了应有惩罚---。要是大家都不想捞取额外好处,腐败分子想腐败也腐败不成!社会是人的社会,是由一个一个的老百姓组成的,我们都从自己做起,拒绝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额外好处,脚踏实地,安分守纪,社会风气自然会逐步好转,腐败分子就没有了立身之地。努力吧,尽己所能!


南山老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8-5 15:37
从上到下,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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