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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汕头市公安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0-8-26 11:26
标题: 汕头市公安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8月25日上午,汕头市公安局联合汕头市扫黑除恶办召开汕头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市公安机关取得的工作成效,具体介绍叶某强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澄海区肖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潮南区贝某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这3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9个,涉恶团伙368个,破涉黑恶案件1981起,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7935人,逮捕3905人,查处涉案公职人员及村干部15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非法资产4.9亿元。
通过扫黑除恶有效带动汕头市社会治安形势转好,两年多以来汕头市刑事治安警情持续下降,尤其是“两抢”警情逐年大幅下降,呈现出打击效能提升、治安持续向好的良好局面。值得关注的是在2019年,汕头市扫黑除恶各项打击效能明显提升,其中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比上升100%,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数同比上升36%,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数同比上升307.1%,封冻涉案资产数同比上升99.2%,成效尤为明显。
汕头公安打掉一非法放贷
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年10月15日,汕头警方接到一宗举报非法放贷、讨债犯罪线索。警方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前期调查。经过大量走访排查与缜密调查取证,专案组掌握到叶某强、蔡某伟、林某荣、朱某清等人在放贷催债过程中,采取了恐吓、威胁、殴打等暴力方式,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2020年1月31日,专案组在取得足够证据的基础上,果断出击,一举打掉这个以澄海区人员叶某强等人为首的非法放贷再暴力讨债的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叶某强、蔡某伟、林某荣、朱某清等4人。后经深挖扩线,又陆续抓获涉案人员8名。2020年7月24日,汕头市公安局将该案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3年至2017年期间,叶某强、蔡某伟、林某荣、朱某清等人以经营塑料贸易商行作为掩饰,在未取得小额贷款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合股组成放贷团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发放高利贷,并以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进行追债,逐步形成了以叶某强、蔡某伟、林某荣等人为首,朱某清为重要固定成员,余某加、洪某创、郑某江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案件3 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宗、寻衅滋事违法案件2宗,造成2 人轻微伤,物品损失4000多元,多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被侵犯,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被影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人民币1. 3亿多元,在澄海区澄华街道、凤翔街道为主的区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汕头警方通过对非法放贷、讨债涉黑恶犯罪行为进行持续严厉打击,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对维护汕头市社会公正、提升群众安全感发挥了重要作用。
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经营,
澄海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一锅端
2019年10月份,澄海警方连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因还不起债务,被人上门采取辱骂、恐吓甚至打砸等方式进行讨债。经前期侦查,涉嫌这多起寻衅滋事恶意讨债的,是一个以肖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依托在澄海区经营的一家公司从事放高利贷、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与借贷人签订虚假借贷合同,随后以“砍头息”“手续费”“行规”为由哄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分期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借款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虚高借款。
另外,该集团成员还开设赌场并在赌场非法放贷。经过前期的调查取证,收网时机成熟,澄海警方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开展抓捕行动。办案民警先后在澄海城区及莲下镇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王某(男,35岁,澄海区莲下镇人)、陈某贵(男,32岁,澄海区盐鸿镇人)、李某杰(男,33岁,澄海区莲上镇人)、吴某耿(男,27岁,澄海区凤翔街道人), 并对其经营的公司予以查封。
2020年7月30日,澄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肖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肖某等5人被判处七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目前判决已生效。
潮南警方成功打掉一“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年3月,潮南区纪委监委、潮南区公安分局分别接到群众举报,称两英镇古溪社区高田村民贝某海、贝某江等人强行向在高田村山地修缮祖坟的人员索取钱财。
潮南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核查,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依法立案开展侦查。2019年10月23日,潮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以贝某海为首的涉案犯罪嫌疑人4名。经工作查明,2015年开始,犯罪嫌疑人贝某海担任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古溪社区高田理事会会长,至2018年任期届满后犯罪嫌疑人贝某海拒绝卸任,继续自任为高田理事会会长。犯罪嫌疑人贝某海担任高田理事会会长期间,纠集犯罪嫌疑人贝某江、贝某和、贝某长等人,形成以犯罪嫌疑人贝某海为首、以犯罪嫌疑人贝某江、贝某和、贝某长等人参
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修缮坟墓需要缴交“香油钱”为由,多次强行索取到两英镇古溪社区高田山上修缮坟墓人员的钱财,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贝某海、贝某江、贝某和、贝某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结伙多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均涉嫌敲诈勒索罪。
2020年8月17日,潮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贝某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告一审判决,对该集团首要分子贝某海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判处该集团其他成员贝某江、贝某和、贝某长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年、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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