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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事微言(42)——大运前夕的街头惊魂 [打印本页]
作者: 虎啸山林 时间: 2011-5-12 08:50
标题: 小事微言(42)——大运前夕的街头惊魂
——大运前夕的街头惊魂
5月10日晚上7时40分左右,我刚从罗湖区友谊路湘苑酒家出来,见一帮人气势汹汹将一个人架进车里,当时场景如同电影里表现的民国时代上海滩的黑白两道相搏和香港的警匪大战,被强行压在车里的人在拼命挣扎呼叫,一帮人在手忙脚乱地治服那人就范,口中骂声不断,粗野下流。我不明白的是劫财绑架还是治安执法,便立即用手机拍照。此时驾驶位上的人发现我在现场拍照后,立即指挥车外的人抓我,情急之下,我胡乱拍下几帧镜头立即跑回酒店报警。几分钟后,我又回到刚才的地方,即友谊路与江背路交叉处。见路边停有一辆粤B82000面包车,车中被强行控制着一个人,手拿警棍的人厉声喝斥:不许动,老老实实坐在那里。不一会又过来一辆小车,将此人带走了。另有几人会集一处,一见到自行车背后带人,立即采取行动一拥而上,想硬性把人拽下来……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是罗湖某社区或部门在“执法”!此时,我在酒店报警有了回音,电话(82351580)里对方说:刚才是你报警的吧,接下来向我大略了解了一下情况,并问:他们穿了执法衣服没有?我说没有。电话随即挂机,不知所终。先前不允许我拍照的那辆粤B44E15的小车又开了过来,另一辆标有“警察”字样的拖车将几辆被截获的自行车不知拉向何处,“执法人员”随后扬长而去。
从治理“醉驾”的法律升级到执法的加力,体现了国家和人民的坚强意志和决心,立竿见影,成效显著,为民造福,深得人心。自行车带人载客,亦是交通禁律之列,但与违规驾驶机动车辆的情节与危害相比,明显轻微。此说并非主张“恶小”可为,而是以为治理如此“恶小”能否体现人性化的一面。据说公安刑侦可以便装或化妆成需要的模样侦查办案,那是对一些特别复杂、危险或疑难的案子需要的,而在天日昭昭或是华灯灿烂下“明白执法”,为什么不着专用执法服呢?执法本无畏,你们怕什么?同时,既便是“违骑”嫌疑,用得上暴力行为吗?你没有穿制服,突然出现,骑车者稍微反抗,即被控制带走。虽然没有把人从车上拽下来,万一拽着了,车损人伤或人亡,谁负责!这不是胡乱执法,又是什么呢?另外,同样“交通执法”,贵在一视同仁。当时就在友谊路执法人员勇抓“违骑”人现场,有许多违规停放的车辆,执法者为何视而不见呢?大运会前夕,但愿多一些福音,少一点扰民;多一点文明进步,少一点街头惊魂;多一点人性美,少念野蛮经;多一点实在事,少一点“客来疯”!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3 14:52
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3 14:53
简直是个笑话!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3 14:55
多一点实在事,少一点“客来疯”!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3 14:58
用法律来严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3 15:06
罗湖区政府如何看待?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3 16:09
多一点人性美,说的好听。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3 16:33
少一点扰民;多一点文明进步。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37
社会太乱,流氓太多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37
鱼肉自己的人民,实在是不要脸!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38
素质低 心太狠 手更辣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39
深圳那地方一定的加强管理啦!要不就乱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41
严厉打击这样的强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43
一群打着执法牌子的流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44
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44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45
大运会前夕,但愿多一些福音,少一点扰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4 16:46
大运临近,要少惹点是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7:08
警察打人是知法犯法,处分了事。人民打人是不知法犯法,要蹲监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7:09
同胞们为真理而呐喊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7:10
这样的事太多了,所以出去游玩一定要注意安全。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7:10
前日见裸体男在江背路游荡,却无人管。抓单车如此动戈,肯定有利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7:10
用法律来严惩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7:11
执法本无畏,你们怕什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7:14
关心弱小,善待同胞,是中华民族的美德!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6 19:20
現在的社會亂的很,到處是綁架拐賣等等,我們還能相信誰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7 15:25
他们是一些街道的混混,有执法权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7 15:26
道歉和回应是为了让公众更明白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7 15:27
加强法制,人人平等。定能长治久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7 15:28
街头流氓实在是太多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17 15:30
做个守法的公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23 12:19
执法也要讲“方法”,执法人员在执法当中也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5-31 15:14
小偷也太疯狂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 14:59
治安太差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0:31
有损我们中国的损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6 10:31
有损我们中国的损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6:19
这样的社会,这样的事太多,只是没有什么人注意!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7 16:19
这样的社会,这样的事太多,只是没有什么人注意!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1 10:38
依法治乱,才是正道。其它都是扯淡,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1 10:38
依法治乱,才是正道。其它都是扯淡,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1 14:58
期待明天会更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1 14:58
期待明天会更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1 22:53
依法治乱,才是正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1 22:53
依法治乱,才是正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8 15:12
如此一幕,让人心惊胆颤!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18 15:12
如此一幕,让人心惊胆颤!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22 17:50
这种场面在深圳也有码?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6-22 17:50
这种场面在深圳也有码?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8 22:39
真的车倒了,受伤的人谁来出医药费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8 22:39
真的车倒了,受伤的人谁来出医药费啊。
作者: liudan89 时间: 2011-7-1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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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1 22:48
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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