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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制结扎”背后是法治思维的缺失 [打印本页]

作者: 何琴    时间: 2017-2-15 08:18
标题: “强制结扎”背后是法治思维的缺失
近日,胡先生爆料称今年和妻儿回老家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对此,记者联系到镇雄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每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胡先生曾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就育有三个子女,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据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胡先生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就生育三个孩子,的确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背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即使国家推行全面二孩政策,仍然坚持“三个不变”:第一,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会变;第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第三,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也就是说,计划生育工作仍是严格考核官员的“硬扛扛”,官员对此很重视,既是执行国策,又是本职工作,无须赘言。

  不过,执行基本国策,尤其对于面向广大群众的问题,要多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就是同群众打交道,就是做群众工作,这是我们党同群众建立血肉联系的途径,也是党员干部赢得群众尊重和信赖的渠道。比如,对于“超生”的公民,尽管其行为已经违法违规,也要多讲道理,帮助部分民众抛弃落后的生育观,树立生育新风,才解决根本问题,也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执行国策要与时俱进,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守住法治底线。对于违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公民,不能只讲结果不注意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过程,要充分尊重计划生育工作对象的权利,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程序做足功课,使执法行为本身合法,执法程序合规,体现执法水平,这是新时代的要求,过去那种“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作风已经不适应法治时代。

  据胡先生反映,当地计划生育工作小组的行为比较“出格”,比如,胡先生“被扣押”,且遭到“多次暴力恐吓”,然后被“强行按上手术台做了结扎手术”,在此过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殴打和推搡。这些说法到底是不是事实,当地政府官员说了不算,需要第三方调查结论,才能平息舆论质疑。

  不论真相是什么,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对胡先生们进行强制结扎,是一种方法非常粗暴简单的工作方法,本质上是权力不受约束,权力任性而乱用,是典型的“人治”逻辑。在依法治国时代,必须把这种无视公民权利而乱用权力的“人治”思维扫进历史垃圾堆里,建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治理格局,使权力受到有效约束,而公民权利得到应有的尊重。具体而言,在动员计划生育对象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时,即使要“强制结扎”,必须严格依法,不能连同权利一同“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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