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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除地铁“童乞”需要多方联动标本兼治 [打印本页]

作者: 何琴    时间: 2017-2-12 08:04
标题: 消除地铁“童乞”需要多方联动标本兼治
近期有市民发现,在北京地铁内儿童乞丐数量有所增加,有的儿童在乞讨时态度恶劣,严重影响了乘车环境。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寒假期间在地铁站内查获儿童乞讨者20多人次。经调查发现,这些“童乞”多来自甘肃岷县,由成年家属有组织性地带来北京乞讨,有个别“童乞”假期收入甚至超过万元。(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在人们印象中,“童乞”或是被拐儿童,或是流浪儿童,因而会博得公众的同情与爱心。然而,这些地铁“童乞”多是家长和亲戚组团带来的,大人背后“指挥”、孩子专司乞讨,甚至“强行乞讨”,显然已将其视为一种假期“兼职”和致富“门径”。

  从法律上讲,“童乞”本不应存在。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一旦孩子跟随父母陷入乞讨的生活,其流动性和经济状况则很难保证孩子得到受教育的机会;《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且这种有组织性地唆使孩子的乞讨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及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定。

  基于此,近年来北京等地有关部门多次对地铁“童乞”进行专项整治,但往往过不了多长时间,这种乞讨现象又会“死灰复燃”,尤其是寒暑假期间最为“旺盛”。由于是未成年人,执法人员表示只能以劝离为主,“经常有孩子前脚刚被劝离,后脚又上了地铁。”显而易见,这无不与相关法规滞后,以及联合执法不力有关,比如很少见到乞讨儿童原籍地的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主动追问、起诉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以维护乞讨儿童的权益。

  此外还需看到,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一些偏远地区,贫穷仍伴随着一些农村家庭。“可怜天下父母心。”然而穷根未除,谁能真正读懂亲生父母让孩子利用寒暑假期间到都市乞讨的内心酸楚?

  由此来说,消除地铁“童乞”,需要多方联动、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联动救助机制,不仅公安、城管等部门要保持打击“童乞”行为的高压态势,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也要有更大的作为,同时充分挖掘社会救助力量,跟进做好相关救助工作。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切实帮助那些“乞童”家庭脱掉贫穷的帽子。特别是当“童乞”已成一个村、一个镇的普遍做法时,当地政府更是要竭尽全力,改变当地贫困落后的面貌。唯有如此,才能还给那些伸手乞讨的孩子有一个尊严的生活、一个美好的童年。(南方网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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