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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5万的打印机还欠一个详细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曾婷    时间: 2016-12-10 18:46
标题: 45万的打印机还欠一个详细说明
2016年11月18日,十堰市张湾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张湾区人民法院高速喷墨打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显示,在项目编号为HBGY-2016-46的货物采购中,张湾区人民法院“高速喷墨打印机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6万元(一台)。(12月8日澎湃新闻)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张湾区人民法院高速喷墨打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面对质疑,涉事法院的解释显得很牵强,特别是对于媒体、舆论质疑的打印机型号,无论是法院还是负责招标的公司都闪烁其词,搪塞着不语。

  事实上,法院因案件较多,打印工作量大,打印内容要求又高,采购一台高质量多功能打印机无可厚非,但高规格应该高到什么程度,所提需求也应该有个范畴,而不是以价高为主。毕竟,打印机对于当下民众来说并不是什么陌生的高科技物品,从低价到高价,一般网上殾能够搜索到,无论什么品牌的机子,价格亦不可能高得离谱。或许,这也是为何对于45万元的打印,社会舆论如此高度关注的根本所在。

  因此,尤其说舆论关注的是法院为何要购置45万元一台的打印机,还不如说民众更关注这台价值45万元的打印机到底是何方神物,到底有哪些配置,居然远超出民众搜肠刮肚所能够想到的任何一款打印机的价格。

  而涉事法院与此次采购的委托方吱吱唔唔说不出个所以然,恰恰点燃了舆论的燃点。众所周知,近年来所有舆情事件的发酵,都是因为涉事方初始存在着捂的态度,致使事件呈螺旋上升状态,最终一发不可收拾。“甲方愿意花这个钱买一个比较好的,高档的打印机,我们就会走正规的招标程序给人家找一个供货商”。采购委托方的言辞透露出来的信息非常强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推翻了法院的说法,这是典型的拉郎配,并不是按所需功能去采购,而是以价格框架去设计。

  如此,采购的打印机别说45万元,如果该法院能够出更多的钱,相信采购方也能通过正规的招标程序打一个供货商来出,至于打印机是什么品牌、型号,只有天知道了。

  不能妄揣此法院高价购买打印机背后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纠葛,但仅从招标、采购程序上来看还是存在问题的,比如当地对于政府性质采购有没有一个规定的报批程序,对于价格方面有没有最低或最高限制,对于办公用品的配置方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应标公司有没有进行过资质审核等等。

  不是社会民众吃饱了撑着去管这摊子闲事,但其中的疑点确实较多,既然公告出来是为了接受监督,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个谦虚、诚恳的态度,如实回应民众的质疑,而不是连打印机品牌、型号都不敢说。想想,涉事方如此语塞,又如何能够让社会舆论不追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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