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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宝强离婚,看热闹不嫌事大? [打印本页]

作者: 来碗泪流满面    时间: 2016-8-15 14:28
标题: 王宝强离婚,看热闹不嫌事大?
  这个星期天,奥运缺看点,“傻根儿”闹离婚,舆论来狂欢。

  8月14日00:21,王宝强“半夜鸡叫”发表“离婚声明”,宣布解除与老婆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王宝强的声明透露了几层意思:自己一直忠于婚姻,呵护妻儿,孝敬父母,无愧于心;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会尽力将因此给双方父母和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恳请给他和家人一些私人空间。

  大概王宝强自己也没有料到,这条声明瞬间引爆网络,刷爆了两微一端。05:07,马蓉微博回应:欲盖弥彰,善恶自有真相。不是不爆,时候未到。同时发朋友圈:原来疯狗真的可以咬人,夫妻一场,这又何必。随后,宋喆的妻子在朋友圈发文:我很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眠的网友有戏看。许多网友干脆不睡觉了,帮着分析王宝强半夜发声明的原因,开始给双方划分责任,分割财产,包括两个孩子今后的抚养,等等。天才的段子手们熬夜创作出各种戏谑、调侃的段子,更有热心网友煞有其事地推荐蓉胜超微、兴蓉环境和宝强精密等股票。

  不熬夜的人,打开朋友圈时已是满屏的“宝宝不哭”、“宝宝挺住”、“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老实人”。当时笔者还纳闷这件事的真假,猜想会不会是王宝强的微博密码被盗了,或者王宝强要出新片了,抓住星期天这个奥运无金日上个头条。后来一想不对呀,王宝强又不缺钱,不至于为了片酬拽顶绿帽子硬往自己头上扣吧。

  王宝强与马蓉、宋喆之间谁是谁非,大家都是外人,不是判官,怕是谁也说不清楚。单就王宝强这种指名道姓说马蓉、宋喆发生婚外不正当关系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的问题,笔者专门请教了一些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朱巍教授认为,这个事情如果是真的话,有可能涉及到隐私权,如果是假的话有可能涉及到名誉权。但是,因为王宝强是当事人,他会了解里面的一些情况,而且他是夫妻的一方,当另一方有不忠诚义务的时候,他的这种公开就不涉及隐私权问题,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婚姻关系也是公众所关注的,他的老婆包括他的经纪人也应当是,他们的隐私权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普通人可能会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但对王宝强来说,不存在涉及隐私权的问题。

  如果马蓉、宋喆起诉王宝强侵权有没有法律依据?朱教授认为,起诉没依据。首先是他们先出轨,王宝强可以曝光,因为他们都是公众人物;其次,马蓉有错在先,没有遵守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对于王宝强宣布解除婚姻关系,朱教授分析两个人私底下也许有个什么约定,一方出轨了,就按约定办。

  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王亚林则认为,如果马蓉与宋喆有婚外情,(王宝强发声明)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没有婚外情则侵犯了名誉权。至于单方面宣布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产生不了任何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来说,王宝强发声明也许够不上追究法律责任,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盖个戳、发个证,两个人的关系就结束了。但从道德层面,即便一方有千般错,另一方有万般怨,夫妻一场,想想双方的老人,想想一双可爱的儿女,是否该用这种极端的搞臭对方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孩子会有长大的一天,当看到父母亲与叔叔之间的矛盾纠葛,爱恨情仇,是该感谢父亲的凛然大义,还是记恨母亲的招蜂惹蝶?

  王宝强与马蓉怎么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说到底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在没有领到离婚证之前是夫妻之间的事,夫妻时间的事,还是由夫妻之间商量着解决。婚姻法确实有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是法治版的“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既然得不到一人心,无法“白首不分离”了,是不是就要“伤透你的心,伤过再分离”?

  诚然,作为公众人物,当王宝强自曝的“猛料”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时,自然就成了公众利益的一部分,这一点无可厚非。但作为局外人,也不能看热闹不嫌事大,为了赚眼球,为了“10万+”,火上浇油,无中生有,将无辜的老人和孩子都牵扯进来,将窥视明星的隐私演变成一场无底线狂欢。

  “一方有难,八方点赞”,“一纸声明,万众沸腾”,最终伤害的将是这个社会的公共道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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