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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代售违禁减肥药遭索赔5万还被要求“陪睡”,男买家:这是打情骂俏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2-5-6 22:54
标题: 女子代售违禁减肥药遭索赔5万还被要求“陪睡”,男买家:这是打情骂俏
极目新闻记者 肖名远
向网友分享并代售自己用过的减肥药,重庆万州的胡女士没想到,自己惹上了大麻烦。有买家从减肥药中检测出违禁成分,起诉要求她退还货款并给予10倍赔偿,共计退赔5万余元。
胡女士说,那名男性买家还提出和她“睡觉”,以此相威胁,她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对此,该买家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自己有正常工作,并非职业打假人;他和胡女士互有好感,那些话是正常的打情骂俏。
宝妈瘦身后代售减肥药
胡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今年24岁,2020年12月生了孩子后,尝试各种方法想恢复身材。今年2月21日,她在网上看到有篇文章宣传一种减肥药,于是加了文中商家的微信,买了150元的减肥药试用装。服用后她觉得效果较好,3天瘦了6斤,也没有明显的副作用。
于是,胡女士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减肥心得,有不少网友看了后找她推荐减肥方法。胡女士就干脆代售这种减肥药,她从商家那里获得每盒350元的批发价,以每盒450元至600元转卖给网友。
胡女士代售的减肥药
“我只负责接单,然后让商家发货,货并不是从我这里发的。我只想赚一点差价,为孩子挣个奶粉钱。”胡女士说,没想到,这给她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2月26日,江苏男子何强(化名)向胡女士购买了减肥药8瓶,支付了4784元。“他3月1日收到货,说服用几天后发现没有效果,副作用很大。我觉得不对,因为我自己一直吃得蛮好。”胡女士说,随后她去问卖药的商家,对方保证说药没有问题,还说何强可能是职业打假人。但再次沟通时,胡女士发现自己的微信被商家拉黑了,对方的宣传文章也找不到了,这时她才确信这种减肥药肯定有问题。
胡女士说,她一共卖出了8单,她向买家们解释此事并予以退款,其中6位买家接受了退款并表示理解,有的主动将药寄还,有的因疫情不便退货,她也提醒对方将药销毁。但是,有2名买家不接受退款,何强就是其中之一。
含违禁成分被索赔约5万元
3月11日,何强请安徽一家检测机构对胡女士售出的减肥药进行了检测。何强向极目新闻记者出示的检测报告显示,药物里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西布曲明,含量为5mg/g。
减肥药的检测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西布曲明原是减肥辅助治疗药物。2010年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经过安全评估,认为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此后,就这几瓶减肥药的问题,胡女士与何强进行了多次沟通。“我同意给他退款,当时手上只有900元,就先给了他900元,但是他不退药给我。我们还谈好赔偿1.8888万元,但他第二天就变卦,说钱太少,让我加钱。他还用威胁性的语言说,身体可能有后遗症,过几个月再检查没问题才行。”胡女士说。
两人在微信上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胡女士愤然将何强拉黑。几天后,平息情绪的她重新加何强为微信好友,继续协商。这时她才知道,何强以该减肥药是三无产品为由,向重庆市万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退还货款4784元,并给予10倍赔偿47840元,共计退赔5万余元。
起诉书
对此,胡女士表示无法接受。“我是也消费者,并不是商家,我不懂减肥药的成分。我是看到这种药对我减肥的确有效果,才向网友分享推荐,后来帮忙卖一点。”4月13日,胡女士向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报了警,希望警方追查商家的责任,但目前她并未得到立案的通知。
买家说“陪睡觉”是打情骂俏
在胡女士与何强的沟通中,还出现了一些弦外之音。
胡女士发给极目新闻记者的截图显示,4月20日上午,何强在微信上问她:“和我睡觉吗?”“你和我做,你又不亏什么。”
何强与胡女士的聊天记录
5月6日,胡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他以为我是很有钱的宝妈,我说我没钱没工作。他确定我没钱后,就开始以睡觉这些来要求我,构成严重的性骚扰。”胡女士说,何强一直暗示她要配合他,“说如果表现好,就给我降低价钱,不然就是47840元一分不少。”
何强则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俩经常视频聊天,胡女士曾说对他有好感,他也喜欢胡女士。“我觉得我们两个聊得来,所以这些都是很正常的行为。两个相互喜欢的人打情骂俏,你不觉得很正常吗?”何强还出示了两人4月20日凌晨的聊天记录,显示胡女士曾说:“就是有一点喜欢你。”
胡女士与何强的聊天记录
对此,胡女士向记者解释道,那并不是真心话:“他找我索赔之后才表现出喜欢我的想法,而且一直带有威胁的意思。我没办法,不敢得罪,跟他周旋。”
胡女士还表示,她所在的群里有20多个人因卖减肥药被索赔,有人因此抑郁住院。她目前收到两名买家的起诉书,除何强起诉索要退款和赔偿5万余元外,另一名买家索要退款和赔偿3万多元。胡女士说,在视频中她看到何强并不胖,觉得他并不需要吃减肥药,她怀疑自己遇到了职业打假人。
对此,何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并非职业打假人,而是江苏一家公司的普通上班族。他的体重有一百七十斤,的确吃了胡女士的减肥药,担心有后遗症才起诉。不过何强表示,在吃药之后,“我感觉也没什么副作用,似乎有点胸闷,感觉又没有。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工作天天加班,作息不规律。”
胡女士代售的减肥药
计划追加商家作为被告
何强就“三无”减肥药起诉胡女士的案件,将于5月11日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
胡女士的代理律师、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玉成介绍,这件事情里胡女士并没有发货,一直是商家发货。商家在网络平台上的广告文章虽已删除,但胡女士有和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付款记录,这些可以固定证据并确定商家的身份,他们计划追加商家作为此案的被告。
林玉成律师还表示,原告何强在微信上对胡女士多次提到“和我睡觉”之类字眼,在打假索赔期间说这些话,有明显的威胁意味,可以说涉嫌敲诈勒索。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分析说,如果胡女士发布了售货消息并且已收款,她就与购买者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当购买者起诉胡女士,则她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担责后她可以向商家另行起诉追偿。
陈亮律师还表示,如果胡女士成功追加商家作为被告,从常理而言,商家对减肥药的安全保障责任更重。但胡女士作为销售商,如果知道产品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形,仍然对外销售,可能会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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