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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孕妇值夜班打盹被辞退!法院:用人单位管理应体现人文关怀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2-5-7 13:43
标题: 孕妇值夜班打盹被辞退!法院:用人单位管理应体现人文关怀
南都讯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2021年度珠海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孕妇李某因在值夜班时几次打盹,被物业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据法院介绍,员工李某自2012年开始在某物业公司工作,2019年4月,物业公司将李某工作时间调整为三班倒轮班,后李某于同年6月3日、7日等多次在凌晨分别睡着6分钟、8分钟、28分钟及6分钟。
物业公司认为,李某多次打盹已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以此为由辞退李某并拒绝支付赔偿金。李某遂要求某物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14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虽然确有于夜班当值时在停车收费亭内打瞌睡的情况,但该违纪行为均在夜间车辆出入较少的时段发生,未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考虑到李某处于妊娠初期,其违纪情况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并且李某上述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某物业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合理性,因此驳回公司上诉,判决公司需向李某支付赔偿金48146元。
法院:公司单方解雇员工需兼顾情理
法院认为,公司单方面解约时,要兼顾情理,考虑合理性问题。孕期为女职工特殊的生理阶段,用人单位进行管理时应考虑合理性,体现人文关怀。判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除了要考虑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公布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问题,还要审查规章制度适用的合理性。后者可以结合劳动者生理状态、主观过错程度、行为发生环境和对企业生产秩序的影响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判,不能过于严苛地认定只要违反规章制度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南都记者杨亮 实习生胡叶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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