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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岁男童遭同村女孩杀害 律师:凶手当天16岁生日,判无期很难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2-7-16 10:51
标题: 4岁男童遭同村女孩杀害 律师:凶手当天16岁生日,判无期很难

4岁的成成死了,死在村里一间废弃的铁皮屋里。成成妈妈吴秀说,凶手是他们的邻居——一名16岁的女孩,行凶当天过生日。

7月8日,面对红星新闻记者,成成的父母再次回忆起孩子出事那天的始末。他们说,如果那天没有上班,陪着成成也许不会有意外;如果找人时能听到孩子的哭声,也许可以早一点找到他……然而,生活中并没有“如果”。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这一案件将在8月初开庭审理。对于本案的量刑,律师指出由于嫌疑人案发时为16周岁,系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中,加害者大多数具有特殊的家庭结构和成长背景,但是这些因素在司法审判中,并非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立法初衷就是坚持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目的是让其之后可以更好地回归社会。”而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问题的根源更在于提前干预。

▲发现成成遗体的铁皮屋

4岁男童在村中走失,找到时已遇害

在广东省普宁市葵坑村聋耳坑一临街楼房外,记者见到了刚刚买菜回家的吴秀。她推着电瓶车,指着路边一临街楼房说,那里就是她公婆家,他们一家现在都住这儿。顺着吴秀指去的方向,记者看到,在一楼客厅里,有两个小男孩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你带记者上楼聊吧,孩子我看着呢。”吴秀的婆婆接过吴秀手中的菜说道。考虑到2个孩子曾目睹成成遇害时的样子,吴秀邀请记者到家中二楼接受采访。

吴秀说,她和丈夫结婚多年,共育有3个孩子,成成是最小的一个,今年4岁,另外两个在上小学,“不出意外的话,9月成成就要上幼儿园。”为减轻家里负担,今年3月,她在家附近找了一份工作,打算慢慢结束自己全职妈妈的身份。

然而,意外还是来了。4月22日16:49,正在工作的她接到婆婆的电话。电话里,婆婆说自己像往常一样带成成去麻将馆打牌,15:10左右成成还找她要过糖吃,但就在她准备带成成去接另外2个孙子放学时,却发现孩子不见了。她骑着摩托车就往家里赶,途经家门前,她遇到邻居郑某婷,从对方口中得知她也在帮忙找成成,但没找到。来不及感谢对方,她便匆忙与家人汇合,一起外出寻找。

从生活的罗坑仔,到公婆住的聋耳坑,再到更外围的坑背,他们将村子周围找了个遍,始终不见成成踪影。亲戚们担心成成被拐,连忙编辑了一份寻人启事发布到网上,请求网友帮忙寻找,但依然无果。

讲到这里,吴秀哽咽起来。她说,一直找到晚上7点多,天都黑了,他们都没有找到成成。就在这时,靠近麻将馆背后的小陡坡突然喧哗起来,多人打着手电筒围在坡边的铁皮屋前,“我的成成被人从屋里的沙土堆里刨了出来,那个土堆上面还用木板凳压着。”

吴秀说,那时成成已经没了呼吸,但她看到孩子身上有很多淤青与划痕,不仅后脑勺有伤,左脸也是肿的,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割痕,且割痕中间还有一个不规则的圆形孔洞。激动中,吴秀拿出手机,给记者看了一段现场视频。视频显示,一男子上前抱着男童使劲摇晃,后又不停为男童做心肺复苏,但男童无任何反应。

▲成成走失后,家属在网上发布的寻人启事

16岁女孩成犯罪嫌疑人,两家是近邻

这时,在外工作的吴秀丈夫也赶回了家。平复情绪后,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后续。他说,当晚,警察赶到现场后,便将铁皮屋封锁了起来,在场的几十位村民也被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只有郑某婷一直被警方留在派出所里,“她身上衣服有血迹,被警方列为嫌疑人,第二天下午才开口承认了。”

据普宁市公安局4月23日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该局认为“成成被故意杀害”一案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故立成成被故意杀害案进行侦查。此外,在家属出具的与办案民警的通话录音中,记者听到,办案民警称成成的尸检报告证明其是窒息而亡,目前该案件已不在其手上,法院会在近期有所通知。

在吴秀丈夫的带领下,记者穿过多个小巷,在登上一狭窄陡坡后,来到成成遇害的铁皮屋前。吴秀丈夫介绍,该铁皮屋系当地村民废弃屋子,事发前四周的杂草都很茂盛,除了居住在陡坡上的村民,平时很少有人经过,“铁皮屋斜对面就是郑某婷家,她家旁边就是麻将馆,这里没有监控。如果我们找的时候能听到声音,也许成成还有救。”

▲蓝色铁皮屋为案发现场

记者注意到,郑某婷家门窗紧闭。吴秀丈夫说,郑某婷的家人没有道歉。村民们揣测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有人说郑某婷是疯子,也有人说郑某婷是故意报复。

从村民口中,记者了解到,郑某婷系家中老二,犯案时正好16岁,其母亲早几年离家出走,如今与爷爷奶奶、爸爸、姐姐,以及3个弟弟生活在一起。“她爸爸和姐姐都在外面打工,她早就没上学了,一直在家里帮忙带弟弟,家里就小的还在读书。”

郑某婷是否是精神病患者,以及郑某婷与吴秀两家是否存在恩怨,村民们表示并不清楚。一名村民匿名表示,命案发生之前,郑某婷的弟弟曾偷了吴秀家的钱,“可能是因为这个,她想维护自己的弟弟才进行的报复吧。”

对此,吴秀表示,自己曾在办案民警处见到郑某婷的精神鉴定报告,其并没有精神问题。至于“偷钱”一事,吴秀回忆,在成成遇害前不久,郑某婷的弟弟确实曾来过家里玩,等其走后成成便在冰箱下捡到10元钱。“询问得知,我给大儿子的170元零花钱被他放在冰箱那边,但郑某婷弟弟走后却没有了。”吴秀说,后来她找到郑某婷的弟弟,对方承认偷钱,表示只剩下20元,要回去拿了还给她,但对方回去后就再未来过,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7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案多次联系普宁市公安局、高埔派出所无果。吴秀夫妇表示,他们已接到法院通知,成成被故意杀害一案将在8月初开庭审理。

▲普宁市公安局4月23日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律师: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我们两家)很难再相处了。”郑某婷的父亲郑某旭向记者承认,事情发生后,他确实从未找过成成的亲人表达歉意。他给出的理由是,对方死了一个孩子,他也很难过,但他不敢去找,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当记者问到其父母为何也没有去看望死者家属时,郑某旭表示自己在外工作,并不知道父母的情况。

郑某旭说,他与吴秀家仅有100米左右的距离,两家人关系一直都挺好,成成一两岁时,对方还叫他女儿去帮忙带孩子,“那时候,她(郑某婷)手里经常有糖,我就问她从哪里来的,她说是对方给的。”郑某旭还说,女儿郑某婷两三岁时,他们就发现她头脑有问题,“我有教育她,但我一个人既要在外工作,又要带5个孩子,很难。”

谈到案件的最新情况时,郑某旭表示,女儿已被警方带走拘留,案子也由警方转移到了法院,目前他在等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此外,郑某旭坦言,其家庭条件有限,可能最后赔偿对方有些困难,“但我还是要去借一点钱来补偿给他们。”

对于郑某旭的说辞,吴秀并不接受。她表示,自己从未让郑某婷带过孩子,也并不在意赔偿金额,只希望凶手得到应有的惩处,他们已申请到了援助律师,但律师告知他们,郑某婷因尚未成年不会被判处死刑,且由于郑某婷犯案时正好是16周岁生日当天,而法律上的周岁认定,是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因此想让对方判处无期徒刑非常困难,“这让我们一家人都很难接受。”

对此,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录分析认为,本案嫌疑人或因琐事对被害人不满,残害被害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律师许浩则表示,法院在审理故意杀人案件时,会从社会危害性、作案手段、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方面考虑是是否适用死刑,“司法机关会充分考虑各种犯罪情节,包括犯罪的动机、手段、对象、场所及造成的后果等。”

对于本案的量刑,上述两位律师均指出,由于嫌疑人案发时为16周岁,系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而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嫌疑人并非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在被公安机关留置询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的,属于坦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予以从宽处罚。”刘录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但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的,需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等情况,对嫌疑人可以从重处罚。”

▲成成生前照片

专家:应建教育、矫治、惩罚未成年人的专门体系

近年来,多起未成年人杀害未成年人案件引起舆论热议。有网友认为,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应严惩犯罪嫌疑人,对此,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郗培植认为,在类似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中,加害者大多数具有特殊的家庭结构和成长背景,但是这些因素在司法审判中,并非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立法初衷就是坚持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目的是让其之后可以更好地回归社会。”

郗培植表示,社会学分析表明,重刑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失去震慑犯罪的效果。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问题的根源在于“提前干预、以教代刑”司法理念的落实,“比如前述案件中的16岁少女杀害4岁男童,往前追溯其成长过程,她可能会存在一些不良行为,或者治安违法行为,只不过当前的法律体系难以对此进行有效预判和干预。”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汪鸿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家对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极端个案有一种呼声,比如降低刑事法律责任年龄等等,但是一定要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激情犯罪,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团伙犯罪。”

汪鸿雁说,未成年人是一张白纸,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都和学校、家庭和社会等三大支撑体系崩溃有关。一个是家庭,要么溺爱、放任不管,要么没人管。一个是学校,老师放弃对孩子的教育。还有就是将其推向社会、推向同伴,第一次的不良行为就会逐渐发展到严重不良、甚至犯罪。其认为,除了对不良行为进行干预,最主要的是重建未成年人的支撑系统,应该延伸修改刑法,设立未成年人专章,建立教育、矫治、惩罚未成年人的专门体系,而不是像现在的刑法参照成年人的处罚体系。

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出现反弹。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较2017年分别上升30.6%、24.2%。其中,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居前五位的分别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

《白皮书》指出,当前未成年人保护仍然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未成年人犯罪有所抬头,家庭监护问题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未成年人保护依然任重道远。(除律师与专家外,文中案件人物为化名)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李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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