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语阳
8月4日最高检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龚建华34岁升副厅,44岁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市长,仕途顺利。他曾给“老领导”、时任江西省委书记的苏荣送钱。苏荣落马后,55岁的龚建华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最新公布的检察院指控显示,龚建华在退出省委常委班子之后仍在敛财。
敛财时间
龚建华是江西南昌县人,1962年6月出生。
他一直在江西省工作。2000年1月他出任南昌市副市长、党组成员,次年2月升任南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2004年1月,他升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同年3月出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6年11月,龚建华出任宜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月出任市长。44岁的他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市长。
2011年8月,他又转任抚州市委书记,主政一方。
在抚州三年后,2014年10月他又升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次年出任南昌市委书记,成为省会城市“一把手”。
2017年1月,55岁的龚建华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退出省委常委班子。这一调整,让外界颇为意外。
2021年11月,龚建华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今年5月,龚建华被双开。
检察机关指控显示,龚建华的敛财时间从其担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开始,到他最后一个岗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止。他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可以看到,他在退出省委常委班子之后仍旧在敛财。
曾给苏荣夫妻送钱
龚建华曾是“老虎”苏荣的下属。
苏荣曾于2007年至2013年担任江西省委书记,2014年苏荣北上出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同年6月,苏荣落马。
根据《廉政瞭望》报道,龚建华曾给苏荣夫妻送过钱,还给苏荣儿子的生意提供方便。
龚建华获得的回报是,在2011年调任抚州市委书记,成为“一把手”。2013年苏荣离开江西前,还把龚建华确定为副省级干部的考察人选。
苏荣离开江西的第二年就落马了,3年后龚建华转岗省人大。
有媒体称,龚建华因为卷入了苏荣一案,不仅卸下了重要领导职务,还受到了处分。
罕见通报
值得一说的是,龚建华的双开通报中提到他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
搞“七个有之”这种表述在落马官员双开通报中很少见。
政知君注意到,“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具体是指:
“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
此外,他的双开通报还提到他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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