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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谱!成都一小区“天降”四把菜刀 “头顶上的安全”谁来守护?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2-8-19 21:03
标题: 离谱!成都一小区“天降”四把菜刀 “头顶上的安全”谁来守护?
据媒体报道,8月16日,成都温江一小区业主反映,四把菜刀及一个木质菜刀架突然从高处坠落到地上,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当日,警方介入调查。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分析,这次“天降”菜刀事件,行为人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因为菜刀一旦砸到人,很大可能给人造成伤害,甚至死亡。虽然这次没造成人员伤亡,但小区里人来人往,已对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风险。
自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行为正式入刑以来,此类事件仍时有发生。比如,广州海珠区东风村发生了一起“飞砖砸死女婴”事件;11岁女孩在24层扔下一个苹果,致3个月大女婴成残疾;商场高空突坠铁板砸死25岁女孩……
面对高空抛物带来的风险,该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采访中,不少人表示,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性一直被宣传普及,并且“高空抛物”已经入刑,可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惧怕者”,依旧我行我素,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
北京市民张先生认为,高空抛物现象也容易治理,通过很多技术手段可以找到抛物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时,一般不被重视。因此,必须从法律层面加强约束,对高空抛物行为零容忍,“用制度来约束,才能防患于未然,比如将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高空抛物者,纳入失信人名单。”
许浩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法于2019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020年,成都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宣判。2019年,成都女子周某某与男友争吵后,从10楼扔下一把菜刀,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2020年7月21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周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2021年,民法典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公安等机关的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义务和建筑物使用人的追偿权。
许浩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是民事侵权的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许浩表示,如果高空坠物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都应对受害人承担补偿责任。这是为了督促大家减少或者杜绝高空抛物现象。
杭州某小区内高高扬起的防高空抛物摄像头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表示,对于高空抛物可能造成的地面人员的伤害,首先抛物的人应承担责任,如果找不到抛物者,由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责任,公安机关要进行调查。“像‘天降菜刀’的情况,如果没有造成损害,虽然没有民事责任,但菜刀从高空掉落的危险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需要防范。”
他分析称,高空抛物风险很大,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很多人没有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总感觉不容易被查到。
他认为,为避免高空抛物的情况出现,在找到抛物者的情况下,严格采取治安处罚,加强宣传教育,提醒法律风险,让大家注意到这个问题。另外增加一些监控设备,加强排查手段,抑制抛物者的任性行为。此外,对于没有伤到人但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在行政上进行一些责任追究。
来源:央广网(记者 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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