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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国4000余家中小银行,如何防止再“爆雷”?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3-10-12 11:21
标题: 全国4000余家中小银行,如何防止再“爆雷”?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背景下尤为重要,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风险除了房地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之外,金融风险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领域,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金融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予以高度关注。

从金融风险形势看,政府、企业、居民均存在金融风险隐患,房地产和地方城投债务直接影响金融机构资产的质量,同时影子银行、中小银行风险等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由于中小银行风险不仅关乎基层群众财产安全,更影响整个金融体系安全。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信用风险事件和河南村镇银行事件,都颇为令人关注。我国从顶层设计和政策层面对中小银行风险问题高度重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暴露”,4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度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做好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改革化险工作”。

图/图虫创意

中小银行存在哪些风险

中国的中小银行是指除工、农、中、建、交、邮储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银行在银行业中的数量占比已超九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2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4567家,若剔除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小银行法人机构数量占比达98.5%。

这些中小银行立足当地经济,凭借“人熟、面广、点多”的特质,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落实普惠金融和“三农”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一些中小银行在发展经营过程中也聚集了较多风险,2019年起,个别城商行、部分地区的村镇银行接连曝出风险事件。如:包商银行(由“明天系”控股)等城商行被民营资本“掏空”,侵害储户和其他股东权益。“明天系”在2005年~2019年的15年间,通过注册209家空壳公司,以347笔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贷资金,形成的占款高达1560亿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贷款。再如:河南等地的村镇银行出现“取款难”问题,源于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以及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推介、异地敛存、线上吸储放大了风险。此外,村镇银行、监管系统均出现金融腐败现象。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地方政府在扭曲政绩观的引导下,不当干涉当地银行业务,抬高隐性负债。长期与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高度绑定的中小银行承担了较多隐性债务,无法有效地实现模式转变、职能转换,并不断积蓄风险。

上述风险事件集中反映出中小银行艰难的经营现状。总结来看,中小银行整体呈“量多质弱”的特点,较国有大行和股份行而言,中小银行盈利能力普遍较弱,抗风险能力较低,风险抵补能力弱,且高风险机构聚集。根据央行公布的2022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评级结果,高风险银行346家,城商行、农合机构(包括农商行、农合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的数量分别为16家、202家和112家,占比高达95.4%。中小银行一方面资产质量偏差,城商行、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90%和3.25%,高于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1.62%);另一方面,能够承担损失的自有资金较少,资本充足率显著低于国有大行和股份行。

当然,对中小银行也不能一概而论,事实上中小银行的实力和公司治理分化严重,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等已成为中国系统性重要银行,而河南、辽宁等地的农商行、村镇银行风险事项逐渐暴露。

中小银行的风险从何而来

中小银行的风险积聚主要来自于宏观环境和微观经营两个方面。

宏观方面,中国经济内部面临增速换挡,外部面临全球经济下行和美对华打压的风险挑战。短期看当前总体处于疫后恢复阶段,但恢复的基础不牢,仍有下行压力。投资、消费等需求不足直接影响中小银行的信贷需求和资产质量,降息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加剧息差缩窄,经济转型升级期的房地产风险对中小银行亦产生较大压力。

中小银行在微观经营方面,则存在“四个弱势”,加剧风险聚集:

一是分散经营能力较弱。中小银行服务本地经济的定位,以及《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对中小银行跨地域或综合化展业的严格限制,天然导致中小银行业务的区域结构、行业结构更集中,客户集中度也更高,分散经营风险能力较弱。尤其是地处产业结构单一或经济欠发达区域的中小银行,相关产业的大客户一旦发生逾期、违约等问题,将对中小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冲击。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银行经营压力较大,而长三角地区的城、农商行业绩坚韧,就是最好的例证。

二是自身造血能力偏弱。近年来,国有大型银行业务下沉,挤占了中小企业盈利空间。如:2023年6月末,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7万亿元,占比从2020年年末的31.7%上升至39.1%,而城商行占比从14.5%下降至13.5%、农村金融机构占比从33.9%下降至28.7%。此外,中小银行的规模红利弱化,2022年起其资产扩张速度明显弱于大型商业银行。中小银行还存在负债经营能力较弱的问题,随着净息差收窄期,国有大行纷纷转向负债端成本控制,如利用数字化、平台化经营拓展结算资金,发挥托管优势,吸引大量低成本资金,而这是中小银行难以实现的。另外,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大,非上市中小银行只能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方式补充资本。而资本市场表现疲软,导致大型银行也纷纷转向二级资本债市场,抬高了中小银行发债的成本。

三是风险管理能力较弱。中小银行内控制度相对薄弱,缺少风险管理人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不足,导致中小银行在风险识别和预警反应等方面较为落后。此外,部分中小银行为了追求利润,偏离存贷主业,盲目拓展业务,负债端依赖短期同业负债,通过资产端期限错配到投资业务中,加剧了流动性风险。2023年半年报数据显示,上市中小银行贷款占总资产比重的平均值(53.7%)显著低于国有大行及股份行的平均水平(57.5%)。

四是公司治理能力薄弱。“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徒有其形;股权结构失衡,股东治理问题突出。

如何化解处置中小银行风险

在去年央行发布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厘清了央地金融监管关系的基础上,中小银行风险的化解处置,核心原则是分类施策,平衡好市场力量和行政力量的关系。

银行风险的处置措施分为最后贷款人措施(流动性支持)、存款担保措施、行政接管措施三类行政性措施,以及自我救助措施、同业互救措施两类市场化措施。其一,对系统性影响较小的银行,强调市场力量优先,采取市场化措施,防止道德风险。当其出现流动性风险但资可抵债时,尽量安排其进行自救,鼓励中小银行引入AMC等不良资产服务商,压实股东责任,适时适量地进行一定流动性支持等。而无法恢复常态且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机构,应坚决加速市场出清,实现供给侧优化。其二,针对影响较大银行,应以行政主导模式为主,强调及时介入和单一机构决策。

此外,要大力推动合并重组。在合并重组过程中应重点明确重组目的:以化解风险为主要目的的,应重点考虑合并重组过程中对不良资产的处理;以谋求发展为主要目的的,应对银行发展现状进行充分分析,为新银行制定一套特色化发展战略。

目前,央行已精准处置了多起中小银行风险,政策经验丰富,而对于中小银行风险首先应侧重于预防,尚有可优化空间。其核心原则是“扶优限劣”,提高优质中小银行的造血能力、抗风险能力等。除了保持银行业整体具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和净息差水平外,具体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鼓励中小银行重塑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本地市民的战略定位,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中国经济最大的特征就是多重二元结构,城市与乡村、沿海与内地、北方与南方等,这意味着必须要有差异化的金融体系来承接差异化的金融需求,中小银行的价值和发展空间长期存在。鉴于此,应鼓励中小银行推广线下化、非标准化为主的服务模式,通过线下与客户的高频沟通,增强客户粘性,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例如,江浙沪地区的台州银行、泰隆银行等,依靠线下高成本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持了较低的不良率,节省了风险成本。还需鼓励中小银行集中资源,围绕一两个产业链,将服务和产品做深做实。例如,安徽亳州的药都农商银行,服务当地中药材市场,满足了农村地区和药材批发市场客户“短小频急”的金融服务需求。再如,新疆的汇和银行,主要业务围绕新疆的棉花产业链,贷款中超过六成投向棉花产业。

另外,有必要拓宽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渠道。加大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专项债规模,关键需要建立起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

再者,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探索推行“中小银行股东加重责任”。股东加重责任是指,突破股东在股本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要求银行主要股东承担超过股本限额的非有限责任。

可考虑针对优质中小银行,给予更多主动的政策鼓励或监管豁免。落实差异化监管,建立更加科学化、多元化的评价体系。针对差异化、特色化经营的中小银行,在产品创新、资格申请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申请等方面予以差别对待。

(作者罗志恒系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原野系粤开证券宏观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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