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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连舸决定逮捕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3-10-16 11:20
标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连舸决定逮捕

记者今天(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此前报道:

10月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刘连舸被开除党籍。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7日发布的消息中称,刘连舸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刘连舸(图片来源:中证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称,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2月17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当天该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派,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免去刘连舸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3月19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董事会收到刘连舸的辞呈。刘连舸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自3月18日起生效。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1961年出生的刘连舸为吉林永吉人,1987年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毕业后,便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级秘书,中国人民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司亚洲开发银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驻欧洲代表处(英国伦敦)首席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等职。2007年3月,刘连舸开始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2015年2月,开始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2018年6月,刘连舸来到中国银行,任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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