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标题: “死缓”谢天下能否平民愤? [打印本页]

作者: 110    时间: 2012-12-24 08:20
标题: “死缓”谢天下能否平民愤?
“死缓”谢天下能否平民愤?

      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以上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且看我国近年来惊天经济犯罪大案:原大连证券公司董事长石雪贪污2.6亿元,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贪污1.9亿元,原上海电气总公司董事长王成明共同贪污3亿元……诸如此类上9位数的巨贪,无一例外均以“死缓”结案。



      看不到法条中的贪污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和“特别严重”的司法解释,我们只好质疑:贪污数额的自由空间到底有多大?“死缓”离“立即执行”到底有多远?是人民币大幅贬值了还是“立即执行”的门槛提高了?法外是否还另有天地?“有惊无险”、“死”而复生到底向贪腐和民众释放了什么信息?



      法律是惩处敌恶打击犯罪的武器,是遏除腐败的猛药,然而国人看到的却是贪腐后继兴旺,生生不息,贪污成千上万破亿还不足为奇不以为惧,能不反思“武器”用得如何?“药”中是否掺假?



      自古民心对官场是可恕无能,难容无道,最恨贪蠹。今朝建政以来,惩贪历来是严刑峻法,最高端主媒体的“党风廉政事关生死存亡”的宣言和告诫不绝于耳。未想相对应的是,腐败并未收敛,而是“报复”性增长,向“廉政”强势挑战,大有欲置我“人亡政息”之危。在此种情势下,竟有专家学者叫喊废除贪腐犯罪类死刑,司法实践中竟认为亿元巨贪罪不该死还有新生余地,于是不约而同对罪犯“缓刑”大吉,再不理会伟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的名言,而是“留得青山在,任由恶木生”!



      看来,中国式贪腐成本最低吸金最多安全系数最高,能否说,只有中国贪官才是最幸福的?

作者: 瞓觉觉    时间: 2012-12-24 09: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自省    时间: 2012-12-24 09: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度    时间: 2012-12-24 09: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妙笔生锈    时间: 2012-12-24 14: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对白要怎么说    时间: 2012-12-24 16: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赵师道    时间: 2012-12-25 11: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麻衣小道    时间: 2012-12-25 19: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2-25 19:34
中国贪官绝对幸福,滋润得不得了,山珍海味就不说了,左拥右抱是常有的事儿
作者: 云霄    时间: 2012-12-25 19: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2-25 19:36
正所谓死而不死是为贼!!
作者: 美女如云    时间: 2012-12-26 11: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麻衣小道    时间: 2012-12-26 11: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云霄    时间: 2012-12-26 1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叶小舟    时间: 2012-12-29 09:25
不知何时,当贪腐死刑取消的议案没能通过,从此死刑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到如今无论罪恶多大,死缓基本就是最高刑罚了。我不反对取消死刑,但是要和社会环境相适应,只有当制度建设完善,法制健全的前提下才可以实现,而如果事实上悄悄的取消死刑,对社会极为不利,也不能有效的遏制腐败的蔓延。所以,把那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杀一个两个的很有必要!
作者: 美女如云    时间: 2012-12-29 09: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习惯了你的迟到    时间: 2012-12-29 17: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肉食者鄙    时间: 2012-12-30 15: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叶小舟    时间: 2012-12-30 15:54
取消死刑是一个司法的进程,但绝不容许“贪腐”在这其中浑水摸鱼
作者: 瞓觉觉    时间: 2013-1-21 17: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习惯了你的迟到    时间: 2013-1-21 17: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肉食者鄙    时间: 2013-1-21 17: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微言网 (http://cwya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