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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从重情节又从轻处罚!退休后仍不知止的“老虎”被判死缓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4-5-9 20:39
标题: 有从重情节又从轻处罚!退休后仍不知止的“老虎”被判死缓

撰文丨李岩

人民日报客户端5月9日消息,当天,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孙远良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孙远良利用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征占使用土地、获取银行贷款、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亿余元;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孙远良利用原担任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在公司经营、民事诉讼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816万余元。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远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均特别巨大,具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索贿等从重处罚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孙远良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孙远良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孙远良,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辽宁省建平县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孙远良1976年从辽宁大学毕业后,在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工作了6年,1982年调回辽宁省后历任朝阳地委政研室调研员、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朝阳市双塔区委副书记、区长,朝阳市委常委、秘书长,朝阳市委副书记等职务。

1996年至2010年,孙远良在辽阳市工作,曾担任辽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辽阳市委书记等职务。

2010年10月起,孙远良进入辽宁省政协工作,历任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省政协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省政协秘书长等职。2013年1月,孙远良出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并兼任辽宁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等职务,2018年1月到龄退休。

退休4年后,2022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孙远良被查。同年9月,孙远良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

经查,孙远良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公器私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自身不正,家风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2023年2月,孙远良被公诉。彼时,检察机关特别指出,孙远良离职后,利用原担任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媒体报道指出,辽宁省近年来掀起反腐风暴,辽阳市已有多名官员被查,其中包括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她与孙远良均在辽阳工作多年,交集时间达14年。辽阳市落马的官员还包括原副市长吕有宏、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强、市政府原秘书长马立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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