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城市强迫症,叫“统一招牌”。
近日,沧州市新华区沧州站附近一条街道店铺统一安装“黑底白字”招牌被吐槽。12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多名商户处了解到,遭吐槽的“黑底白字”招牌于上周五晚连夜拆除,目前正准备安装新招牌,颜色可以选择。
安装了一个多月,看到有视频引起关注和吐槽,便一夜之间全拆掉了。这美其名曰的“统一整治”,也真“整了个寂寞”。不知道他们当初整治时,有没有考虑到,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黑白两色是殡葬文化的主色,是用来打造一种庄重肃穆的氛围的。将街上店铺店招改造成千篇一律的黑底白字样式,商户和大众能不能接受?
(图源:极目新闻)
但说实话,别说统一“黑底白字”招牌了,就连统一招牌,也不怎么会招人待见。从市场角度来说,商家作为自负盈亏的市场经营主体,享有自主设计商标、告示及商铺招牌的权利。一个个性十足的招牌往往是商家招揽顾客的重要“广告”标示。现实中,很多商铺招牌上的文字、图案、颜色、涉及等已经成为显示商品、商铺的重要标示,甚至已经成为外观专利和商标。
(图源:极目新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商铺的招牌如何设计、如何悬挂,那都应该属于商家自主经营权的重要部分。只要不影响市容市貌,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权利,外人就不宜过度干预。不然,既可能招致商家的不满,又可能侵犯商家的商标权或自主经营权。
即便城市进行城市规划要对店铺招牌进行改造,也有必要征求商户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尊重商户们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再来施策。
而今,“黑底白字”的招牌拆了,主事者似乎也学会“从谏如流”了,要把招牌重新恢复“五颜六色”(红、蓝、绿三色),但这拆了换,又拆了又换,得有多折腾?又得花多少冤枉银子?这银子让谁去掏?但无论让谁去掏,浪费是注定的。造成如此浪费的决策者,是不是应该为这不应该的浪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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