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弄假何以服众
2011年12月初,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在新一轮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中的“问题”行为,引起投标者的严重质疑,其中恪守信用、认真履约的旭新万公司在竞标中尽管表现优秀却未能优胜,胜出的而是考核不及格、半路毁合同的川万、金利等公司。为此,旭新万公司向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递呈了质疑函。2012年1月6日,区政府采购中心向旭新万公司给出了答复,大意是:我中心专门组织人员向民治街道办进行核查。民治街道办分别于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1月6日向我中心复函,根据复函,现就贵公司提出质疑事宜处理情况答复如下,关于金利公司向街道办申请解除合同是因内部经营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至于川万公司考评七次不合格是从员工着装、清洁果皮箱等细节上从高从严要求。
这真叫人有些越问越糊涂、越想越反常的感觉,按常理,旭新万公司质疑的正是民治街道在招标中有猫腻,作为上级部门采购中心应该亲自下去调查,了解事情真相,明辨是非,作出判断。民治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就金利公司中止合同一说是由于奉调支援大运会保洁工作,又一说是内部经营原因履约难以为继,对这种有违游戏规则任意出牌的做法,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法,焉能不察?据了解,相关公司手头不仅有2011年1月至8月份考评川万公司累计七次不合格的综合成绩,还有民治街道在2011年6、7两月对金利、川万、新澜和旭新万等公司的考评中扣分记录,其中一组数据对比鲜明:6月份川万累计扣分118.5分,旭新万为16.8分;7月份川万累计扣分为196.4分,而旭新万仅为15.6分。如按百分计,川万公司实质为倒挂。同时还有一份记录川万被罚款28万元左右的处罚决定。根据深圳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考核办法》关于一个考评年度累计二次不达标的承包企业,立即停止业务承包合同的规定,上述公司早已失去投标资格。而民治街道办利用制作、修改、变造资料文书的权力,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依据”,真实准确吗?可靠可信吗?采购中心仅凭反正“姨妈也是外婆女”的关系听之信之,信之任之,合适吗?
物质市场有制假贩假行为,也有识假打假的克星。按职能责任,政府应是公平正义的代表,始终在打假的前列。百姓对在打假行动中的假打做作历来反感,而对于行政行为中心造假、护假远非停留在“反感”的层面上。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公务人员竟然把假丑当作假牙、假肢、假发和假乳那样可爱,该不是认识的误区和是非错位那么简单吧。 |